范本(一)
甲方: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 每 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 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范本(二)
委托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 __(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 ____(邮编: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
传真:(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 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二、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三、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四、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 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 检测和品质控制。
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 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五、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六、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七、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 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 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八、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你好,如果包装是委托方提供的,则委托方应当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如果不是,建议分清楚具体谁的责任,则有责任者承担责任,食品企业的法律风险非常大
(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识标注的规定;(二)有证企业(委托方)委托另一同一种产品有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标注方式:1、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2、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三)无证企业(委托方)委托有所委托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产品或其包装上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xxx有限公司地址:xxx邮编:xxx电话:xxx传真:xxx银行:xxx银行户头号码:xxx增值税号码:xxx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xxx有限公司地址:xxx邮编:xxx电话:xxx传真:xxx银行:xxx银行户头号码:xxx增值税号码:xxx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xx产品,有
首要要办理的几个必备手续:一是办理营业执照。有些省份允许成立小作坊的合伙企业,有的省市要求必须成立有限公司。二是办理生产许可证:食品的生产,都要获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生产。申请生产许可证是要到本地食药监局(有的是市场监管局)办理的,具体申请流程到食药监局咨询即可。如果没有许可证就贸然生产销售,被发现了肯定是会被处罚的。加工厂需要有相应的生产设备、仓储设备、消毒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这些
一、食品委托贴牌需要什么资质 1、具有食品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具有所委托加工食品(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设备、工艺与产能满足所委托加工食品的要求; 二、食品委托加工备案材料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应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
一、委托加工需要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加工需要双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委托加工合同书应写明受托加工人的权限,并办理相应的公证,具体需要到委托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如本人无法办理,可以由别人代为办理,代办人携带委托代办资料、代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公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 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
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资属于应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交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所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在会计处理上,也要区分上述不同情况: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
可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GBT 23734-2009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定义是:依照相关法律
委托加工的账务怎么处理一、受托方:单位是来料加工企业,所有原材料都由下订单的客户提供,只收取加工费,账务处理 如下。受托方取得加工费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如果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如果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则委托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对外出售的情况,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的,如何进行
1、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时,有受托方同类物资销售价格的,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2、如果没有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直接出售时,则相关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直接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中。【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物资的委托方与提供劳务的受托方,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双方都会涉及到增值税与消费税处理问题。下面谈谈委托方与受托方如何进行有关委托加工物资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处理。一、委托方的增值税与消费税处理方法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与消费税,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按照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应交增值税项目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其进项税额不计入委
一、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一)、委托加工提货时:1、委托方纳税问题: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除外)。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适用税率支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和主要材料负担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受托方纳税问题:加工费需要交纳增值税。如果受托方有代垫的辅料,辅料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扣除。(二)、收回后委托方的税收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4、甲方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输送泵、搅拌站实验装置、供电装置、电子汽车衡、装栽机、厂房、场地,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使用。其维简费、维护费、保养费、保险费、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有哪些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3、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4、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
1、由于消费税可抵扣,所以消费税不能计入成本。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如果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含税价(含消费税)作为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待完工产品作为最终的消费品销售时候,还会征收一遍消费税。这就形成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重复征税。 3、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
1、将需加工商品发加工单位 借:委托加工物资——***单位——**产品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商品 2、结算所加工商品的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单位——**产品加工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帐款——***单位 3、结转加工商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加工产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单位——**产品 委托加工物资——***单位——**产品加工费 4、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