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公司每月20号发工资不违法,只要是在约定或规定时间内(以一个月为限)发放了工资即合法。至于哪天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何时发放。如果约定了工资发放日而却违反约定20号发则属违约,如果平日都是按期发放只是一次或少许几次因其它正当原因而延期发,且说明原由的则法律允许的。如果约定的是20号发,这是合法的,因为工资发放日本来就是双方自由约定。【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
工龄有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法、折算法三种计算方式,具体如何计算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一、事业单位除名职工工龄计算标准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职工受开除处分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开除是单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如果有合法理由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合法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其次,如果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去有关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再严重的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对企业的非法行为进行控诉,来维护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或者合同旅行的法院起诉,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辞退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如对有下列情形的员工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
用人单位雇佣未成年工不违法,雇佣童工才是违法的。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如果是用人单位方过错,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
一、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吗1、不得解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否则要给予女职工双倍的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二、法律对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哺乳期指女职工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
通过社会上的代理机构缴纳,若是缴纳的单位职工社保,缴纳年限满15年后,在50岁可以退休,直接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工作并且缴纳社保10年以上,剩余的社保是自己缴纳的,可以在50岁退休,提前领取到养老保险金。若是在单位工作时间并且缴纳社保年限低于10年,那么退休年龄依然会是55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
计算月工资的天数应当减去休息和休假的天数,按月平均工作天数来计算。公司规定月休息4天,按26天计算工资,认为应该按30天计算工资。也就是说工作26天是比例分配为30天的。并不是一个月按照26天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可以做兼职。相关法律规定,公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1)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2)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3)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4)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5)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6)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
1、事业单位改革后,对于交通补助也有了新的变化,目前已经有湖北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青海省、贵州省、山东省等8个省份明确发布事业单位车补的政策。2、一般是会以报销公务员车费为主,进行实报实销,避免车补普惠制政策,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能领取。
其实住房公积金并不是那样可缴可不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相关的法律的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款都很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需要设立公积金的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都强调的是“应当办理”(在法律上的“应当”也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相应的法
因为补缴社保没有办理,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社保局,这属于行政诉讼的一种。根据规定,社保补缴诉人社局时效是两年,也就是说在两年之内,都可以起诉。如果超过这个诉讼时效,法院即使是受理,原告也失去了胜诉权。一、民事欠款起诉流程民事欠款起诉流程如下: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携带被告人数加一份的起诉状和能证明欠款事实存在的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证据是否充分不影响债权人起诉,因为起诉只要求具备原告适格
1、没有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满15年的,可以在参保地办理退休。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
1、法律意见如果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如果抢救过来了不算工伤。如果属于本人自身的疾病,单位不承担责任,走医疗保险。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手续后,导致劳动者工作单位的变动,这种情况的劳动者工龄应该连续计算,新的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前用人单位的工龄应承担工龄责任。当然,除此情况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之前的工龄责任。2、工龄的计算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正确把握了劳动法的基本理念,综合考虑到用人单位变动是否基于劳动者本人主观原因,处理好劳动者工龄的确定问题。工龄越长对劳动者越好,劳动者可以获得的经济补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如果有合法理由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合法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其次,如果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去有关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再严重的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对企业的非法行为进行控诉,来维护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