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年近半百的王女士进入上海某家具有限公司做销售员,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不料,2012年10月因乳腺癌住院。
然而,家具公司是在2012年12月17日才开始为王女士缴纳社保并补缴11月的社保费的。
原因是,王女士曾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此后已在家具公司上班的王女士又申请变更为“无业”,领取失业保险(放心保)金,直到2012年10月31日才将就业状态改为“就业”。
王女士认为,公司迟缴社保费导致其相应医疗费无法报销,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家具公司支付2012年11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9839元。
家具公司则称,劳动合同签订后,王女士为获取非法利益,迟迟未办理社保登记状态变更,客观上导致家具公司无法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故医疗费无法报销的原因在王女士,不应转嫁家具公司承担。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作出裁决:家具公司应向王女士支付2012年12月15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7334元。
家具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家具公司不支付医疗费。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家具公司的诉讼请求。家具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根据规定,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起算时间为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15日。王女士于在职期间向有关部门领取2012年5月至2012年10月的失业保险金,该行为明显违反相关规定,无权要求家具公司承担2012年11月25日至下一个待遇起算时间前一天,即2012年12月14日的医疗费。
然而,当2012年11月,王女士未再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家具公司就应当为其缴纳该月社保费,但家具公司未及时缴纳,导致王女士无法从12月15日起享受社保,故应当承担2012年12月15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7334元。
二审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2月,年近半百的王女士进入上海某家具有限公司做销售员,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不料,2012年10月因乳腺癌住院。然而,家具公司是在2012年12月17日才开始为王女士缴纳社保并补缴11月的社保费的。原因是,王女士曾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了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此后已在家具公司上班的王女士又申请变更为“无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直到2012年10月31日才将就业状态改为“就业”。王女士认为,公司迟缴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确属单位辞退你,你需要有辞退通知等相关证据作支持,参考《劳动合同法》第38-48条的规定,提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追责。
单位若有欠缴社保的情形,职工是不能转出的,仅在补足社保费用之后可以进行转出。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单位欠缴医保无法报销怎么办1、单位欠缴医保无法报销怎么办的详情如下 :(1)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垫付,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偿还;(2)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医疗保险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在欠缴费次月起,参保人员暂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按照规定,在3个月后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累计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并补划拨个人医疗帐户,不补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若单位不愿意承担劳动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劳动者自行垫付后,有权依据住院收据向用人单位追偿;另外,劳动者可向当
单位欠缴医保无法报销怎么办,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医保要负什么责任1、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你好,请问这个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是国家强制性需要缴纳的,如果不给你缴纳社保,可依法要求其支付补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咨询解答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在欠缴费次月起,参保人员暂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按照规定,在3个月后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累计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并补划拨个人医疗帐户,不补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若单位不愿意承担劳动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劳动者自行垫付后,有权依据住院收据向用人单位追偿;另外,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无法领取养老金,怎样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案例】(2021)辽14民终2129号武秀(化名)1999年9月进入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从事道路养护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每月2100元。之后单位改制,武秀的劳动关系变更到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公司为武秀缴纳了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未办理养老保险。2020年11月,武秀年满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试用期单位是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法律规定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原单位签欠社保新单位可以交,但劳动关系要转出。劳动者携带新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原单位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离职证明等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
正常情况下,一般只能补缴近3个月的社保。社保断交,个人身份不得补缴,单位职工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断或者欠费的情况是可以补缴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不必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如果劳动者在停薪留职期间,未与用人单位就社保缴纳问题做相关明确约定或签订书面协议,那么,用人单位一般便无义务为劳动者缴纳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起诉。但是建议劳动者先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然后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最后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起诉。法律依据: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起诉。但是建议劳动者先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然后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单位一般可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保,单位要补缴社保的,应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法律依据:单位一般可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保,单位要补缴社保的,应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分析】:社保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保的。社保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以退保: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
一、单位欠缴社保怎么办1、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2、对于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而导致的劳动者医疗费、生育费、养老保险等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诉至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社保的概念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
一、单位社保欠缴怎么办单位欠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
单位欠交社保,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且加收滞纳金;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
单位欠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