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到期后子女可以继承吗
1、经济适用房到期后子女可以继承,因为经济适用房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房产继承继承步骤
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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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3、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行政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建成以后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住房性质相对于不同于平时的经济适用房,在一部分老人去世或者生前年岁较高时,涉及到军队经济适用房的话还是需要提前注意的。那么,军队经济适用房产权子女可以继承吗? 军队经济适用房凡是按规定以综合成本价或市场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所购住房可依法
有限产权限制了什么?房屋的产权即为其所有者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只有同时具备了这几方面的权利才称得上是完全的产权。而有限产权则对这些权利中某些方面受到了限制。从《意见》规定中可以看出,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使用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于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本人使用,无权转于他人使用。同时经济适用房没有获取收益的权利。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不能利用经济适用房来获得收益,因为经济适用房是政
问题一:经济适用房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出售?经适房的全称为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不同于普通商品房。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拥有有限的产权,购买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该房屋是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转让其经济适用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也就是说,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按照政策要求
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可以继承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可以继承的,只要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称兄弟姐
一、父母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 (一)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是针对的是”农户”,是以农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所有权,属集体所有,并不产生什么继承权的问题,如果老人与子女已经全部分户,其户口上己经没有其它人在户,就属”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组织将其土地收回该户的承包土地另行分配。 如果在分户时,己经在分户协议中明确清楚了承包地划分问题
人死后宅基地可以继承吗本身要看子女是否是本村的农村户口。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
1、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2、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3、如五保户和村集体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国家集体提供抚养五保户,五保户死后的遗产归国家集体所有。4、如五保户和侄子签
你好,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 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比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说明了自己有多少财产,但这些都以何种形式存在、财产在何处都未说明,这样的遗嘱很难得以实现。打个比方,只在遗嘱中说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钱存在哪个银行,存单放于何处,可以想象,后人的“寻宝”之路该是何等艰辛。如若找不到相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具有婚前财产的自然人死亡后,配偶一般可以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首先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其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最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
一、继父的遗产继子女可以继承吗继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的,没有继承权;(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与继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女有继承权;(3)如果被继承人与继女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2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
1、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3、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
婚前房产死后配偶可以继承。当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婚前房产就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个人遗产由健在的配偶,孩子,被继承人的父母共同继承,但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将房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另外,继承人还可立遗嘱将婚前房产指定给配偶继承,只要遗嘱合法有效,配偶就可以继承婚前房产。
1、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3、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
公租房子女可以继承吗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
一、父母的宅基地子女可以继承吗1、父母的宅基地子女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上附着的农作物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其使用权。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子女早于父母去世如何继承1、子女
非农村户口的人能继承农村户口父母的责任田和房产吗?土地是不能继承的(房产可以继承)。1、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财产,不适用于继承;2、农村的房产可以继承,但是当事人是“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建筑物损坏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会由当地的集体收回的(可以转让给该集体的其他成员);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房产
买经济适用房还能领住房补贴吗?1、买经济适用房是否还能领住房补贴需要查看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有补贴政策。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3、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已经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均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货币补贴。4、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未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