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案情介绍
2009年4月17日,被告驾驶小客车追尾至原告驾驶的轿车。
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书:由被告负全部责任。双方对维修费未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维修费、误工费、交通费、律师代理费。
办案过程
双方对维修费未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维修费4200元、误工费1000元、交通费500元、律师代理费2000元。
接受被告委托后,我们整合了所有证据,认为维修费有些项目可以通过整形维修,而被告却更换了新件,维修费虚高。其他三项与交通事故无关。
律师思路
本案中保险公司的定损额为2659元,但原告却花费了4200元,保险公司定损与实际花费有差距,我们提出了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机构,他的定损更加科学,更的操作性,并且一些原本可以维修的零件却要更换,明显扩大了损失。
但遗憾的是最后法庭没有采纳我们的代理意见。
对于原告提出的因处理本次交通事故而支付的交通费和误工费,因原告没有受到人身伤害,而不予赔偿。至于律师的代理费更是无法律依据,故不予赔偿。
本案中交通费可以以租车费、打车费等形式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是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的。
1.交通事故一般是没有折旧费赔偿的,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货车停运损失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因车辆停运而导致的营运损失还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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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护理费如何计算关于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计算方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治疗期间护理费的计算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垫付的医药费如何处理1、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保证伤者的伤情不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仅导致伤者承受更严重的伤害,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2、对于受害人,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子女的抚养费可以主张吗 伤残为十级,一般不能主张子女抚养费,但因交通事故伤残确实造成抚养困难的可以主张抚养费。 其具体内容及计算方法如下: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处理交通事故先撤离现场有的条件是:一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的,不能先撤离现场,应当分别情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二是,基本事实清楚。即交通事故的成因和基本事实比较清楚,责任明确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0 条第 3 款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处理交通事故先撤离现场的条件是:一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的,不能先撤离现场,应当分别情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0 条第 1 款、第 2 款的规定处理。二是基本事实清楚。即交通事故的成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界定是怎样的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和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这停业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其中的设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对于直接财产损失,通常适用“全部赔偿”的原则,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即折价赔偿,也就是说将被侵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为受害者无需要偿还,应当由交通事故责任人偿还,一般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偿还吗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为受害人是无需偿还的。应当由交通事故责任人偿还。《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
你好,报警处理,进行责任划分,再主张赔偿
交通事故认定书迟迟不出的原因有哪些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规定如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般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定损时限:1、车辆定损没有时间规定,但是保险报案有时间规定。2、国家对车险定损时间并没有硬性要求,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需要打电话通知交警处理。与此同时,打算走保险的需要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然后再去定损。3、保险报案是有时间规定的,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是:车险事故发生后,必须48小时之内报案。一般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想走保险的车主都是当场报案。4、报案之后,保险公司勘查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上的减少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的可得利益。 判断是否为可得利益,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当事人已经预期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二是必须可以期待、必
交通事故车损贬值怎么赔偿的?1、车辆贬值损失应该由肇事者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财产损害赔偿的首要原则应该是全面赔偿原则。只要损害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有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该予以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即通常所说的交强险条款,下同)第10条第3项明文规定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1、准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提交给保险公司;2、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3、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推翻几率不是很大,因为通常情况下,第一次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只要证据、事实等方面并没有存在问题,那么是不会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除非有很明确的证据证明有错误。一、对于交警定责任有异议怎么办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简要案情】李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市南区太湖路与王某驾驶的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车辆受损。经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的网约车维修了10天,产生了停运损失,王某多次要求李某赔偿未果,遂将李某及相关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赔偿停运损失费。庭审中,王某称其已购买车辆保险,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称,李某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