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4.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等火种散落或者喷溅的区域,10米内严禁存在易燃物品。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确认作业周围作业环境,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或彻底清理易燃可燃物品。
7.在油管、油罐、喷吹罐等容器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可燃气体等,应检查检测确认,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9.维修煤气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煤气管道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11.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无防雨措施的雨天,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二、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抽堵盲板操作前,首先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及安全员到场,并通知现场周边的岗位注意现场煤气浓度变化。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护栏,并有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3.作业人员进入盲板阀台区域前必须按规范穿戴好煤气表、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控措施到位后再进入作业现场。
4.到达指定地点后检查盲板胶圈有无破损,盲板油缸管路阀门是否正常,确认误后开始作业。
5.抽堵盲板操作需要现场与液压站双向配合共同完成操作。首先将管道盲板前蝶阀关闭,打开管道放散阀。与液压站联系首先松开盲板阀,到位后打停止。然后联系液压站进行盲板翻转操作,盲板翻转开关到位后打停止。最后通知液压站盲板夹紧,盲板夹紧到位后,关闭液压站。检查盲板有无漏煤气现象,打盲板操作完成。
6.作业结束后,盲板用铁丝拴牢,盲板及液压站均要悬挂操作牌,禁止非工作人员乱动。清理防护用品撤离作业现场。通知周边岗位作业结束。
三、受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热风箱体、喷煤磨机内部等受限空间作业,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操作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煤气、粉尘的浓度,检测氧含量在19.5-23.5%达标范围内,煤气浓度低于24PPM、粉尘浓度低于30设备温度低于30、易燃气体置换、易燃油物清除。
符合安全要求后准许进入作业。3.在未准确测定氧含量浓度、煤气浓度、粉尘的浓度、设备温度、易燃气体置换、易燃油物清除前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在受限空间场所作业必须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定时持续检测氧含量浓度、煤气浓度等方面是否达标在可控范围内。
5.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设备设施内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监护,进出清点作业人数。6.进入受限空间设备设施内作业,作业人员与岗位监护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联系,事先提前明确联络信号。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受限空间设备设施内,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8.受限空间设备设施内作业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照明应使用12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9.做好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劳保穿戴整齐,诸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必须佩戴煤气表、氧气表,进行定时监测,每隔20-30分钟进行轮换作业。
10.作业结束,必须清点人数,做好人员、临时工具、设备等清点收尾工作。
四、涉爆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进入喷煤厂区域作业、检查,厂房、料场涉爆粉尘区域任何人都不得吸烟。
3.日常上料、清理过滤器、更换阀门等作业,现场积粉必须使用铜质清扫工具清理干净。4.临时用电线路或灯具必须采用防爆型的,并且线路走向规范,不等私拉乱接搭在制备设备上、喷吹设备上。
5.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或现场积聚的煤粉,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7.凡在有煤粉的喷吹罐、粉仓储存装置设备上、喷吹管道上等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设备停止运行,必须根据物体和气体各自的性质,先氮气置换、清扫,并将储罐内存粉清理干净不得存有积粉达不到燃烧和爆炸的前提下,方可准许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9.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靠近粉尘区域作业。10.在安装检修工作中如有不安全因素发生,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工作。
11.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现场做好检查确认,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五、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检修前对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维修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
检维修施工单位应提前办理各类作业票。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3.检修前,岗位与检修单位应进行检维修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4.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5.从事特种作业的电工、焊工等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6.作业现场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各项目负责人联合商定,现场监管把关,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7.对运转的设备进行检维修时要切断动力电源,并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检修牌。并设专人监护。8.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临时灯、临时电源要规范。
9.遇煤气设备设施检修关盲板的必须进行上锁,拉闸断电,现场设置人员监护,防止他人误操作。10.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11.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1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1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六、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2.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3.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4.严禁在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5.严禁在临近有煤气排放口(放散塔、放散管)下风向场所进行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
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7.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8.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
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9.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煤气设备设施场所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票的补充措施栏内。
10.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11.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13.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14.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持证上岗作业,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协单位临时用电作业必须提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符合安全要求后准许进入现场作业。
3.在涉爆粉尘、易燃、煤气危险区域接临时线要采用防爆型的灯与线路,同时线路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导线,无裸漏的线路。不得私拉乱接,避免因与设备乱搭产生静电,造成着火爆炸的危险性。
4.进入受限空间设备设施内作业,安全照明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6.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
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7.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
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8.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9.外委单位施工作业使用临时电,属地工段必须做好岗位监护与检查,存在问题立即制止予以停工,规范用电后准许作业。10.临时用电结束后,要与所属岗位结合进行拆除,将临时灯具线路收好归库存放。
八、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吊装作业前现场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办理好吊装作业票,手续齐全,措施到位准许作业。
2.起吊前对吊车自身车况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指示仪表信号、各油位高低、车轮胎气压、支退、钢丝绳等进行全部检查确认是否齐全、有效、完好符合使用要求。
3.起吊前对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超载使用。4.起吊前严格检查吊耳、绳扣捆绑物件是否拴绑牢固,避免重物脱钩滑钩。
必要时吊物上拴绑溜绳,防止在起吊中摇摆和旋转。5.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吊装作业前应明确指吊人员,指吊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严禁多人指挥吊车。7.吊装时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8.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联系电力主管部门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9.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10.吊车在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11.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12.吊装作业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工作票》,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2.起吊前应严格检查吊耳。绳扣应捆绑在重物重心以上并拴绑牢固,避免重物脱钩或滑脱。在起吊物上应拴绑溜绳,以防止起吊中重物摇摆和旋转。3.使用两根绳扣吊装时,绳扣的夹角若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措施。起吊重物有棱角切面,绳扣应加衬垫,以免损坏绳扣。4.大型吊装在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将重物吊离地面200-300毫米左右,
一、总则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规范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准则,以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规程。2.本规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遵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行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保养规程的要求
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动土作业定义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2.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证,没有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2.2动土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2.3施工人员应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2.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一级高处作业高度为2-5m;二级高处作业高度为5-15m;三级高处作业高度为15-30m;特级高处作业高度为30m以上。第二条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等)者,禁止高处作业。第三条作业前,要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提升用具。(安全带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等级:A□BC□D□序号工作顺序风险点及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准备阶段1.起重作业司机、指挥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训;使用遥控器操作行车员工必须经公司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作业;实习人员不得独立操作;2.作业人员正确穿戴红色安全帽、防护鞋、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3.合理规划,减少起吊量;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如有到起重机失控时
塔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搭机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性能,并了解一定的起重常识,具有塔吊的专业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二、严禁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的重物和不明重量的重物。三、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1、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使用吊、索具。2、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装在强度足够的网、袋、箱中,严禁直接捆绑起吊;起吊细长物料时,严禁单点吊运,必须捆绑两处,并且用
1.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高低压电气维修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要持续年审资格证。 2. 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3. 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4. 严格执行《三大操作规程》履行职责。“岗位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生产条例与银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 正确使用常用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2.定义2.1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2.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
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 吊装
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总部食堂后厨,包括厨师、厨工、炊事机械操作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时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和处置;l负责本岗位各类作业,包括使用燃气、使用炊事机械等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l负责本岗位使用的燃气设施、各类炊事机械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
挖土、打桩、钻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一般可视为动土作业。其实,凡是影响到地下电缆、管道等设施安全的地上作业都包括在动土作业的范围之内。如绿化植物、设置大型标语牌、宣传画廊以及排放大量污水等影响地下设施的作业;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在规定以外的场地堆放重物或在正规道路以外的场内界区运输重型物资,包括运输工具在内物件运载总重在限定值以上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1、隧道开挖;2、路基土石方施工;3、桥梁工程挖孔桩施工。二、施工方案爆破法开挖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施爆区地质地形调查爆破方案与方案审批配备专业火工人员用机械或人工清除施爆区覆盖层和强风化岩石机械钻孔爆破器材检测检验炮孔与清孔装药塞孔并连接起爆网路布置安全岗和封闭警戒区检查起爆网路电力起爆清除瞎炮解除警戒测定爆破效果(包括飞石、地震波对爆破区内外构造物造成的损伤及造成
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 吊装
1、 施焊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 氧气瓶、乙炔瓶所设的位置,距火源的位置不得小于10m。 3、 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4、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5、 氧气瓶和乙炔瓶在装减压器时,对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净,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6、 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7
充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充电作业1.1应检查电源的接零(地)装置,应牢固可靠,导线、仪表、开关等正常完好。1.2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确认无问题后,再开始充电,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不允许将金属工具等物件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1.3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应夹紧,以免松动发生火花;连接的导线应绝缘良好,防止短路。1.4充电时的电压、电流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值,电解液的温度超过
(一) 电梯维修人员一般安全规定 1.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本地区权威部门颁发的低压维修“电工操作证”和“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2. 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不准用导线短接已坏的层门门锁开关。 3.工作前,应先查自己劳保用品及携带工具有无问题,无问题后,才可穿戴及携带。 4. 电梯维修保养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
私自转载别人的空间微博照片可能涉及侵权问题。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一般认为是公司行为(但需要注意保存公司安排做某项工作的证据与员工提出质疑的证据。)
一、通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相关处置活动,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公安民警自身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活动,处置重大恐怖事件和群
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一)检查车辆(1)叉车作业前,首先应检查外观、润滑油、冷却水和燃料,如果缺少,叉车不能作业,按要求加注好润滑油、冷却水和燃料。(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如果有泄漏情况及时通知维修更换密封件。(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