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
专属管辖的司法限制效力
限制效力。
专属管辖的效力还表现在对牵连管辖的限制上。牵连管辖又称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因另一案件与该案件存在牵连关系,而对另一案件一并管辖和审理。
牵连管辖的实质是对某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基于牵连关系取得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牵连管辖适用的主要情形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和被告提出反诉。
牵连管辖虽然在事实上扩大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但是这一扩大又受到专属管辖的限制,如果另一案件是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那么受诉法院便不能基于牵连管辖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
例如,在被告提出反诉的时候,由于反诉的诉讼标的虽然与本诉有牵连,但它仍然属于独立的诉,而作为独立的诉,反诉亦有其管辖法院。
反诉未必属于受理本诉的法院管辖,但如果把受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作为提起反诉的条件,那么势必大大缩小反诉的范围,不利于利用同一诉讼程序解决相关纠纷这一目标的实现,因此,运用牵连管辖的理论,承认受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原本无管辖权的反诉,以达到反诉与本诉合并辩论与裁判的目的,但如果反诉是属于另一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那么受理本诉的法院就不能基于牵连管辖而取得对反诉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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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专属管辖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
民事诉讼案件的专属管辖有哪些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具有如下效力: 1.排他效力 当法律规定某类案件专属于某一或者某些法院管辖,便意味着唯有法律规定的法院才有权受理和裁判这类案件,其他法院均无权管辖这类案件,当事人不得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院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受理这类案件。排他性是相对于法院而言的,是针对法院所产生的效力。 2.排除效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发生有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情况,那么治安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什么部门行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治安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这是关于治安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而言,管辖可以分为职能 管辖、地域
立案管辖有哪些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立案管辖有哪些规定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所有管辖规定条文: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
保险合同纠纷有保险标的物或者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保险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无法达成共识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涉外案件地域管辖规定: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
货物运输合同管辖有哪些方面管辖上,有管辖权的地方可能有四个:被告所在地、运输始发地、运输目的地。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单式联运的情况下,可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发生连带责任,于是可有两个被告,亦即可能有两个被告所在地。另外,法
(一)中国人在我境内对外国人的犯罪案件 其审判管辖,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的各项规定办理。 (二)外国人在我境内犯罪 依据我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也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外国人在我境外对我国国家和公民犯罪的案件 其审判管辖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和立法精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一、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有哪些规定1、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的规定有:重婚案件一般由重婚行为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
一、民法典的国家专属所有权有哪些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
在民事经济诉讼中,原告人提出起诉时,在确认了该诉讼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之后,就面临到那个法院起诉的问题,这就是民事诉讼法上的"管辖"问题。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由哪一级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是指由何地法院管辖。案件管辖有哪些一、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即各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案件,即法律没 有特别规定的一审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
中国铁路局管辖范围?中国铁路局管辖范围?中国铁路总公司及直属18个铁路局管辖区域北京铁路局管辖区域:北京、天津市和河北、山西省及河南、山东省部分地区,辖北京、天津、石家庄3个铁路办事处及北京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管辖区域:跨及辽宁、吉林省的全部,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黑龙江省南部,河北省东北部分地区哈尔滨铁路局管辖区域:线路覆盖黑龙江省全境,兼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吉林省北部太原铁路局
这些案件有专属管辖,你知道吗? 专属管辖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由特定的法院进行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进行管辖,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的方式改变该管辖,因此专属管辖有明显的强制性和排他性。哪些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下四类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农村
一、公安机关地域管辖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的地域管辖可以从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两个角度来理解,刑事案件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是对于利用互联网计算机犯罪、行驶中的交通工具犯罪和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都有分别的规定,详见以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
1、军人犯罪管辖有以下规定:军人在服役期间犯罪,但是退伍到地方后才发现的,由军队司法机关查清犯罪事实,移交嫌疑人所在县以上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处理;现役军人参与地方犯罪集团的活动,必须由部队司法机关处理;退役军人退役途中在地方作案的,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按照案件管辖范围受理。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一)军人在地方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1、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2、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3、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4、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5、军人或者军队单位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6、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侵权行为发生在营区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7、当事人一方为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申请宣告军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9、申请认定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