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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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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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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例如,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设计装横,完成后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缴税。

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某人在一段时期内为某单位提供相同的劳务服务,该单位或一季,或半年,或一年一次付给该人劳务报酬。这样取得的劳务报酬,虽然是一次取得,但不能按一次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假设该单位年底一次付给该人一年的咨询服务费6万元。如果该人按一次申报纳税的话,其应纳税所得额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60000-60000×20%=48000(元)

属于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应按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其应纳税额如下:

应纳税额=48000×20%×(1+50%)=14400(元)

如果该人以每个月的平均收入5000元分别申报纳税的话,其每月应纳税额和全年应纳税额如下:

每月应纳税额=(5000-5000×20%)×20%=800(元)

全年应纳税额=800×12=9600(元)

14400-9600=4800(元)

这样,该人按月纳税可避税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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