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不服适用速裁程序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发现被告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重新审理,不再按认罪认罚案件从宽处罚;
(二)发现被告人以量刑不当为由提出上诉的,原判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量刑不当的,经审理后依法改判。
一、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九条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三十日前,重大、疑难案件至迟在开庭六十日前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三)将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三十日以前送达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告知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刑事案件立案后的侦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可见,刑事案件立案后需要对许多环节进行侦查。1、强制措施期限(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地的规定如下: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刑事诉讼立案程序如下: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通知控告人。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有多长呢?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一、刑事拘留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相关知识: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 2.行
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婚
噪音性耳聋职业病鉴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9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8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7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6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5级:双耳听力损失≥81 db;4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申请职业性噪声聋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及其临时居住地
逮捕执行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
法律分析: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
门的开向的规定是:门的开向一般分为四种,即左内开、右内开、左外开、右外开。门的开启方向是根据个人习惯来确定的,一般以自己顺手方向为准,但是开放之后应让通道和走廊保持顺畅。
贪污罪的追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贪污罪的追诉期限的规定是:贪污罪数额较大或其他较重情节的,追诉期限一般为5年;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诉期限一般为10年;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追诉期限最高可以为20年,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可以继续追诉。贪污罪的追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
一、天然气管道占地补偿国家标准是什么 1、天然气管道进行征地的补偿标准是: 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或者以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定如下:(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有肇事逃逸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再取得。【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