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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女方擅自改变了子女的姓氏,男方是否可以拒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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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女方擅自改变了子女的姓氏,男方是否可以拒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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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擅自改变了子女的姓氏,男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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