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坏账损失的核销方法《税前扣除办法》第45条规定,原则上采用直接核销法,采用备抵法需要经过税务机关批准。(二)确认坏账的六个条件(《税前扣除办法》第47条)①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②债务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③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④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⑤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是指纳税人对债务人已停止供应货物或劳务且最后一笔应收账款逾期3年以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00395)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一)坏账损失的核销方法《税前扣除办法》第45条规定,原则上采用直接核销法,采用备抵法需要经过税务机关批准。(二)确认坏账的六个条件(《税前扣除办法》第47条)①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②债务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③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④债务
大病医疗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目前只有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而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1、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80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
1、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80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
企业发生的哪些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律师解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
根据当地的户口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只要符合公租房申请的标准,也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法律依据
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一、《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企业的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及规定了不得由企业承担的支出。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
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能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给员工购买的意外险是否税前扣除要看情况。企业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
工资薪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一般原则从工资薪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来看,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有重大影响,取消了实施多年的“计税工资”的概念,继而采用合理扣除的原则,不再受“计税工资”的严格限制。从个人所得税缴纳来看,1994年1月1日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确立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工资薪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般原则——2008
可以的销售成本并不以是否已结算付款做标准,而是按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计,只要是真实存在的业务
一般不可以,除非要去申请,申请也基本上不会同意的。根据公务员法,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但是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现实中还是有很多人即是公务员也是董事长之类的.那只能用政策来解释了.而且像《公务员法》就有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说明了还是有兼职的情况的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公休假天数依据工龄确定。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那么,公休假可以累计到第二年休吗
一、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有哪些比例限制的规定1、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4、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
一、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二、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报警是中国公民的基本权益,通常情况下,在报警的过程中遇到公安机关不受理、不作为、不公正等问题时,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对于报警不立案的情况,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后向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同时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或拨打12389进行举报。更多复杂的报警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2017-01-13 郝守勇 法商之家一、应当在备注栏备注但是没有备注相关内容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如:(1)取得的实行差额征税的发票如旅游业、广告业、劳务派遣等发票备注栏上未注明“差额征税”字样;(2)取得的建筑服务类发票如工程款、装修费发票没有备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及项目名称的;(3)销售不动产与出租不动产的,没有在备注栏上注明房产详细地址的发票;(4)取得货物运输服务发票,没有在备注
苏州公积金是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的,且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城市以外的地区买房,可以按照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同,因此需提前弄清楚房屋所在地是否允许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之前,需询问房屋所在地是否能够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手续,确定可以后,再向缴存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经审核无误后,即可拿到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证明。然后申
1、不可以申请异地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