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的公告》规定,现批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2.3、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同时废止。
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1.0.1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给水工程技术进步的需要,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给水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提高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给水工程专项规划。1.0.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从全局出发,坚持保障供给、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原则。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怎么样的办理流程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
现在很多投标的项目都要出具银行保函,在投标阶段有投标保函,中标之后有履约保函。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这样防止你由于自己的过失而撤标;履约保函面对的是在工程承包项目中,业主为避免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而要求承包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1份;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8、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
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 1、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大面积空鼓。 参照标准:gb50210-20014.2.5条规定抹灰层与基层之接必须粘结牢固,应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 2、裂缝: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墙面有裂缝。 参照标准:gb50210-20014.2.5条规定抹灰层与基层之接必须粘结牢固,应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 3、表面平整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向住建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有的可以减免,具体咨询住建部门窗口):1、申请报告1份;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7、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流程的问题作出解答: (一)施工前期 1、办理开工手续 施工队进场前应按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业主和装饰公司共同办理开工进驻手续,装饰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由物业管理部门核发开工证、出入证、进驻。 2、设计现场交底 开工之日,由设计师召集业主、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到施工现场交底,具体敲定、落实施工方案。对原房屋的墙、顶、地以及水、电气进行检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向住建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有的可以减免,具体咨询住建部门窗口):1、申请报告1份;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7、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
火-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最新标准为《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DL/T5210.1-2012 1.合格: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标准。 2.优良: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标准(如该检验指标的“质量标准”栏未进行分级者,安装部分达到标准规定即为“优良”,调校、调试部分按该章第一节规。 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
1、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无规划许可的房屋买卖合同第二条明确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3、房地产商如未取得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一切险不包含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的。建筑工程一切险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人员的伤害需要单独购买意外伤害险。法律依据:《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第三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
施工总承包一般包括土建、安装等工程,原则上工程施工部分只有一个总承包单位,装饰、安装部分可以在法律条件允许下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单位,如果双方在施工的过程之中,受到了另外一家施工单位的干扰,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赔施工干扰,降低效率的费用。或者直接收取施工配合费、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在建筑工程中一般来说土建施工单位即是法律意义上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与服务,如果存在分包工程时也负
通信工程质量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一、施工测量 1、各施工班组进场后,根据初步设计为依据的前提下,以安全、稳固,便于维护,便于施工、减少投资等综合因素考虑选择路由,进行测量,测量时杆距为45-55米,无其他特殊情况不得小于45米、大于55米; 2、杆路跨越公路、铁路、河流两侧不能设角杆; 3、杆路跨越村路、县道应距公路路界5米外立杆,省道应距公路路界10米外立杆,测量时注意与原杆路保持倒杆距离; 4
一、提交工程资质办理申请,其中主要包括的材料有: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办公地点证明。3、企业人员材料。4、企业工程业绩材料。5、企业资金情况证明。二、初审:经办人员接到申请人申办报告后,经主管副处长初审,于10日内答复申请人。对同意其申请的,发放《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三、审查:企业填写好《资质申请表》后带齐以上资料交到主管部门。经办人员立即安排审查,无特殊情况的15日内审查完毕。四、批复: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
一、合同工程付款的阶段1、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2、在完成分包工程总量的50%后7天内,经双方确认后,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3、在分包工程完成,经过双方初次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4、余下10%款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5、在工程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总承包方则向分包方支付则向分包方支付此10%款项。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
质量重大事故划分是怎么样的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