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调岗可否随意进行
工作岗位通常决定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在劳动合同缔约当初,员工即把工作岗位的名称、内容等作为决定“是否签约”的重要依据,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缔约当初的“平等”地位转化为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使劳动者一方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劳动法将单位变更合同的权利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这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应当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条款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进行单方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首先,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基于两个重要前提:
一、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
二、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即属于旷工。
所以,对于员工不服从调岗,企业应当注意审查调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做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争议状态(特别是员工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保密条款的内容当属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如果合同中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一段时间内,公司有权调整其岗位。
这样的约定对合同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劳动者一方必须履行。
另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这也为合同约定保密调岗事项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们认为,岗位管理包含了岗位的薪酬管理,岗位异动也往往伴随着岗位报酬标准的变动,法律规定了企业在员工不胜任前提下可调岗,其让渡的应当是完整的岗位管理权,该权利包括履行新的岗位薪酬标准、新的考核标准
我们认为要调岗需要:
1、有明确的岗位职系和薪酬对应标准;若无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调岗后的薪酬标准应当协商确定,而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确定。
2、与员工书面确定新的岗位与报酬标准。
岗聘分离原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举措,目的是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发挥员工积极性。通常在聘用合同中不明确规定岗位,仅约定“以岗位聘任书”为准。
相比较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作岗位的单位而言,实行岗聘分离的企业将约定内容转化为规定内容即把岗位的确认权收归企业,这样的做法并不违法,也当属于企业自主管理权的范畴,员工既认可岗位通过聘任书确定,应当参照执行。
答案是否定的。企业实行岗聘分离当以有明确的岗位竞聘、聘任标准,待岗管理办法为前提,若没有这些铺垫,仅仅单方发布聘任书来随意调整岗位,极有可能造成劳动者一方利益的损失。
在没有任何制度铺垫的前提下,第一份岗位聘任书应当视为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经协商一致不得改换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此规定,许多单位认为,部门取消所导致的岗位消失,应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不仅可以调岗还可以解除合同,这种理解是否正确呢
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所谓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
由此可见,客观情况的界定应以“非主观因素”为标准,关于部门取消,得根据取消之原因界定,如企业合并、分立等,此类情形非企业主观方面原因造成,取消当属客观情况;
而若是管理层单方决定取消部门,则应当理解为“企业自主管理”范畴,不属于客观情况。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企业调岗需要尊重劳动者的意见,不能够私自调岗,还要看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这份工作 大多数公司都是能者上,对于不能够胜任职位的员工也是可以解雇的。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公司调岗,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擅自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若是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协商就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第一,劳动者就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行为,可以申请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第二,用人单位若存在调岗行为不合法、不合理,则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针对此种违法调岗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接受,可以起诉要求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第三,劳动者若不想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违法调岗
如果员工不接受企业的调岗降薪决定,可以提出拒绝;若企业强制员工调岗降薪的,员工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处理。调岗降薪需经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来签字确认的才有效。
企业调岗降薪怎么办和单位协商。用人单位虽然有用工自主权,但是该权利却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特别是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时,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即为无效。在司法实践中,虽然用人单位往往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岗位的,劳动者应无条件服从”或“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有权调动或变更劳动者岗位”,但是该约定应属无效条款,因为调岗降薪是对劳动合同的根本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企业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的,可以直接提出拒绝;企业强制调岗降薪的,则员工可以采取申请调解、仲裁、去劳动局投诉等措施。调岗降薪需要经企业与员工依法协商达成一致,不能擅自变更。
职业禁忌调岗可否降薪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存在职业禁忌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岗位,但没有规定要不要降薪,所以降薪的问题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因此,企业若想调岗、降薪,首先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若未事先协商或协商后未达成合意,企业单方面调岗、降薪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此时,若企业以调岗、降薪后劳动者不配合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在下述情形中,企业拥有一定的调岗、降薪权利: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
1、企业调岗调薪违法。如果公司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和工作报酬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企业该如何对员工进行合理的调岗调薪调职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调岗、调薪、调职的弹性条款。比如:甲方(公司)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及乙方(员工)的身体情况、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职位、工作岗位,并根据甲方的效益情况、乙方的工作贡献等调整乙方的工资。2、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调岗调薪调职的情形,进行公示并且要求员工签字确认。3、制定好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公司只有制订了岗位说明书,明确员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
不足而降薪一半 -公司不能单方降薪,员工可以不同意,否则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一年一个月的补偿1、试用期劳动者和公司也成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一切劳动权利; 2、公司不能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才能解除,否则也要给经济补偿金。 3、解除,公司解除必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劳动者解除提前3天即可。 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80%;
一、企业提出不合理调岗要求,员工可否拒绝1、可以拒绝。职工岗位是职工与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确定的,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企业提出不合理调岗要求,是属于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职工有权拒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后,离开公司了还能申请双倍工资的,但是必须在一年之内提出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
首先,要看你们当初劳动仲裁时候的仲裁书的内容,详细了解情况 其次,对于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争议事项涉及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 3.劳动争议事项涉及用人单位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解决。因此,劳动者在遇到调岗且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并且在经过单位培训之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调岗,如果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可以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调岗降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调岗降薪属于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变更,劳动者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若用人单位就是想通过这种降薪调岗的方法逼员工辞职的话,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岗位和薪酬为理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以不胜任工作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以及支付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公司要求员工调岗,员工不同意的,就可以直接拒绝;如果公司因此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被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赔偿金是按补偿标准的双倍来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