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瑞景5楼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目标
一、计划目标
1、安全生产计划目标:杜绝重大工伤事故,降低安全事故频率。
(1)死亡率:0%
(2)重伤率:0%
(3)年度安全事故频率:1.0‰以下
2、卫生及环保计划
(1)维护职工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
(2)治理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减少疾病。
3、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施工现场整洁,施工道路通畅,现场有组织排水,不积水,适当绿化;按施工现场综合考核办法检查,执行JGJ《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安全文明达标现场标准。
二、实施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
(2)项目经理与施工、安全管理负责人签订安全、卫生、防火责任目标合同,明确安全、卫生、防火目标与奖罚办法。
(3)项目经理与劳务队及个人签订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火
责任合同,明确目标与奖罚办法。
(4)施工现场实行分区管理,建立安全员和安全区相结合的检查和整改模式,每区配备兼职安全员1名。
(5)现场配备医疗设施,开展防病、治病和紧急救护工作。
(6)生活区内食堂、宿舍、浴室及厕所由专人管理,保证职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7)生活区内设置娱乐活动室,建立规章制度,专人管理,活动设施齐全,保证职工休息娱乐等活动。
2、建立健全并强化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施工人员身上,以每个人的工作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包括: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签字,通过考核强化执行。
(3)建立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包括:脚手架工程、洞口临边作业、基础施工、料具存放及化学危险品存放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严格按规范执行,特别强调按强制性条文执行。
(4)建立施工用电管理制度,根据施工实际特点,编写施工临时用电方案:配电线路、配电箱、各类用电设备和照明设施严格按部颁标准GB50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规范》执行。
(5)建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施工特点,特定方案,专人管理,其安装和使用严格遵循JGJ《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6)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方案,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加强安全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7)建立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及劳保用品,加强对现用或库存用品的检查及更换,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身体健康。
(8)建立卫生制度,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符合卫生防火等要求。
三、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按时反馈,检查组复查,直至符合要求。
2、各专业施工队应每日进行班前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专职安全员每天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项目经理部每周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本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项目部进行评比,然后制订出下周的安全
工作规划及目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
五、安全管理实施框图
长江瑞景5楼
编制单位:公司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的十条红线:1、严禁无依据文件作业。2、严禁违反流程处理缺陷产品。3、严禁文件造假。4、严禁无证上岗。5、严禁违规分包。6、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与试验设备。7、严禁越点作业。8、严禁未按规定技术交底。9、严禁漏报、谎报、瞒报质量事件。10、严禁先决条件未放行即开始作业。
安全责任事故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认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六、安全检查制度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十、卫生保洁制度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十三、不扰民措施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十六、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以及省政府216、225号令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承担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领导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风险提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如何处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处1-3万元以下罚款; 2、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暂停或者吊销相关资格,处上一年收入20-50%的罚款; 3、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指示精神。2)对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运行工作负有领导责任。3)对生产、管理及各项制度落实负有领导责任。4)对各路工作有监督、检查、考核权。5)对生产运行、安全负有指挥领导权。6)对公司范围内的物资管理有调配权。7)对公司现场突发事件负有指挥处理责任。8)对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有奖惩及行政处分权。9)组织制定符合本站实
一、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
一、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何处罚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2.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10-20万元罚款,出直接责任人给予2-5万元的罚款。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2023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根据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制定2023年安全培训计划如下:一、培训目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事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基础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使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二、培训对象各层面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部门员工。三、培训方式1、利用多种媒体学习。2、进行会议和培训班以及现场培训的形式组织学习。3、外培根据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有: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
哪些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型基本法,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都作出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1、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法规,及时向领导汇报、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法规、行业标准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10)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违章作业、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8)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
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员工的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二、工作目标杜绝死亡、重伤和特大、重大事故、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轻伤安全事故、一般事故。三、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别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全员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