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
(3)较大数额的罚款。信息产业部发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对公民罚款在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在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的罚款;
同时也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怎么解决要注意什么的责任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 2.行
一、公安涉外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情形公安机关涉外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行政拘留、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限期出境等,行政拘留适用非法出入境等人员。二、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二条 外国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不能排除嫌疑,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拘留审查:(一)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二)有协助
听证的举行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听证公开举行。因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当事人要求不公开举行的,可以不公开举行。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是否回避,由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当事人及其代
一、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违法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
一是采用证据先行登记的,应事先获得行政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的,也应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在农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中未发现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内部审批表;执法实践中,一些单位采取证据保存措施时也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对此,相应的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在执法实践中应予以补充和完善。二是必须在7日内予以处理。证据先行登记因期限短暂和操作方便,很多执法单位逢“证据”便先行登记保存,根本不考虑与查封、扣押的区别。
一、品种法的主要特点1、成本计算对象品种法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并据以设置产品成本明细帐归集生产费用和计算产品成本。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不止一种,就需要以每一种产品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分别设置产品成本明细帐。2、成本计算期由于大量大批的生产是不间断的连续生产,无法按照产品的生产周期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因而只能定期按月计算产品成本,从而将本月的销售收入与产品生产成本配比,计算本月损益。3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指行政处罚决定在被作出之前,在以案件承办人员为一方、以当事人为另一方的参加下,由行政机关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进一步核实证据和查清事实,以保证处理结果的合法与公正的一道程序。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的一个中间程序,在特殊情况下才采用。依照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可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是: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等。《气象行
听证条件公民个人行政处罚的规定是对于个人处2000元以上的行政罚款的,将会要求组织听证。当然了,并不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如果说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或者是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情况之下,都是会组织听证。
小编介绍,个人医疗帐户(个人医疗保险卡)资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围的费用:1、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2、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3、持医院外配处方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或者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非处方药的费用。去医保定点药店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刷卡付款,这时可以要求工作人员查一下医保卡里的余额,这样就知道医保卡里还有多少钱了。根据地区的
法律咨询: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答: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
一、深圳社保卡十大功能简介一、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你可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根本不必等N个月才能报销。二、可缴纳领取养老金: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后,人社部门积极推动其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业务环节的应用,逐步将涉及个人缴费、支付的各项业务,包括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的领取以及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等。三、可办理出国业务:社保卡除了就医等基本功能,还
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在学界也是存有争议的,适用于当事人之间还是适用于当事人与法院之间,抑或适用于更广泛的主体范围都有一定的解释。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范围的最大化不仅仅是对社会诉求的及时回应,而且是一种理性的构建并使之促进我国民事诉讼的完善。具体说来,我国民事诉讼中不诚信的现象逐渐增多,诉讼参与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诉讼中的虚假陈
首先,关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我们可以理解为所有死刑案件都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无论是哪一级法院判决。然而,与此不同的是刑法第48条第2款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均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明确将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案件排除在外。这样,在是否所有死刑案件都应经过核准才能执行的问题上,明显存在法律规
车船税的征税对象与范围包括哪些按照规定,车船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和领海口岸的船舶。对于企业拥有的不使用的车船或只在厂区内部行驶,不领取行驶执照,不上公路行驶的车辆不征收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车辆和船舶两大类。(一)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包括乘人汽(电)车、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等。非机动车是指依靠人、畜力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一、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二、罚款。是行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
专业分析:1、《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2、行政机关对处罚相对人的罚款金额,个人达到2000元以上,涉外案件处罚6000元以上,组织达到1万元以上,处罚相对人都可以依法要求税务机关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的原则有以下几项:(一)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另外,还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