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期,北京二中院及辖区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出现了多起因借名或租牌买车引起的纠纷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小汽车的登记名义人实际上是车牌持有人,并不是汽车的实际购买人。
二中院法官提示,借名买车或租借车牌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可能导致车财两空。
现象
签“阴阳合同”借名买车
2010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14部出台《〈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从此,北京市小客车正式进入“限购时代”。
由于中签比率较低,而对车牌有需求的人却很多,这种环境下,灰色交易应运而生,借名或租牌买车现象开始大量涌现。
据了解,2012年、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二中院先后受理的涉及车辆所有权争议的执行案件分别为3件、5件和5件,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多趋势。
吴丁亚律师提示,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在涉及借名买车和租牌买车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一般会签订“阴阳合同”,通常以租车的名义签订一份车辆租赁协议,车辆名义登记人将其名下的车辆以极低的价格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同时双方会再签订一份约定车辆所有权及责任承担的协议,解决车辆所有权归属问题。
通过这份“阴阳合同”,当事双方将借名或者租牌买车的行为包装成车辆租赁法律关系,以达到规避限购政策的目的。也有一些人直接签订汽车号牌租赁协议,将其所有的汽车号牌租赁给使用人;
此外,也有直接签订转让购车指标和出借身份证的协议。
风险一
“车主”要求返还车辆 出资人将车财两空
对于借名买车或者租牌一方来说,一旦车辆登记名义人请求返还车辆,那么他们便有可能丧失车辆占有的风险。实践中,借名或者租牌买车者一般实际占有和使用车辆,但如果车辆登记名义人居心不良,可能向法院起诉主张实际使用者返还车辆。
吴丁亚律师提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证明材料。
为了获得上路资格,借名或者租牌买车的人就要将车辆登记在号牌持有者或购车指标持有者名下。此外,购买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行驶证等也必须以号牌持有者或购车指标持有者名义开具,这就意味着买车时的实际付款者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是车辆的真正所有权人。
一旦车辆登记名义人起诉至法院,登记名义人很可能取得法院的支持而获得车辆。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如果车辆登记名义人负债或者破产,车辆便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登记在债务人名下的车辆,一般认为归债务人所有。
如果登记名义人负债或者破产,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很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吴丁亚律师了解到,在二中院正在执行的一起案件中,有一起是车主负债后,被法院判决还款,而他的名下只有一辆宝马X3,于是,这辆宝马X3被法院扣押,准备拍卖执行。
但有人称这辆车实际上是他出资购买的,并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目前这个案子还没有执结。
风险二
发生交通事故 “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
吴丁亚律师提示,而对出借人或者出租车牌者来说,同样面临很大的风险。如果让别人借用自己的名义买车或者将车牌出租给别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便有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因车辆事故产生的赔偿,应由驾驶者承担。但如果在无法确定驾驶者的情况下,车主应先行垫付赔偿费用,再向驾驶者主张,这就可能导致出租人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责任。
即使双方事先签订了合同,约定撞了人撞了车,与“名义车主”完全无关,但是一旦真的出了事故,法院会认定双方的约定违反公共政策,只要实际车主赔不起,出借人和出租车牌的人该赔多少还得赔。
于女士摇号中签取得购车资格后,由于不着急买车,又担心该指标过期,于是就经朋友古先生提议,将指标借给他使用。
古先生后购买了一辆帕萨特轿车,将该车登记在于女士名下。随后不久,古先生驾车将正在路口步行过辅路的尹女士及其怀抱的仅一个月的外孙女撞倒。
经交通队认定,古先生负全责。事发后,古先生曾赔偿过3万元。因赔偿问题,尹女士将古先生和登记车主于女士一并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一审判决古先生赔偿尹女士7.6万余元,于女士承担连带责任。古先生后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车主王先生和朋友李先生签订车牌租赁协议,后李先生的车被其朋友抵押,王先生自称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丧失了对自己身份证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控制。多次协商无果后,王先生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协助自己办理撤销登记,返还自己的小客车配置指标及居民身份证,并赔偿损失1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原告诉称王先生诉称,2015年9月24日,经朋友介绍将身份证和北京小客车配置指标借给李先生使用。随后,李先
按照交规规定,车牌是不能过户的,车牌属于国家共有财产,它并不属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车主对车牌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拥有权,因此并不能随车过户。车辆可以办理过户,只要双方携带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北京企业申请车牌条件是什么1、北京企业申请车牌条件如下:(1)非北京户籍的,需要北京暂住证且必须要累积时间半年以上;(2)需要有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外地人在北京买车上牌资料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第六条车辆管理
故意遮挡车牌,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交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确定车主确实被冤枉,会找到恶作剧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规定处以罚款。如确实能证明遮挡号牌并非车主所为,且车主在开车时没发现被遮挡的情况,交警部门会作出相应处理。一、不知情车牌涂改要拘留怎么办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人员如果有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改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的
甲方(车牌承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乙方(车牌拥有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乙方现有贵阳市专段车牌()小客车牌照。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车牌租给甲方使用。现就租赁汽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贵阳市专段车牌,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证和操作时的帮助。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的_____的一切
一、北京车辆过户车牌怎么办理流程首先,现在北京车牌号无法带牌过户。车辆办理过户时,车管所会注销车牌和行驶证,给受让方核发新车牌或行驶证。其次,车牌的获得,只能通过重新申请摇号的方式获得。过户手续:(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本市的除外);(二)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申请外迁的除外)。(三)外省、市、自治区登记的机动车申请转入本市的,应符合本市环保规定;(四)提交法律
一、故意遮挡他人车牌会受到什么处罚1、故意遮挡他人车牌的处罚具体如下:(1)遮挡他人车牌者,交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确定车主确实被冤枉,会找到恶作剧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2)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记12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的车牌号码是唯一的,不允许多辆机动车使用同一车牌号,也不允
北京企业申请车牌条件:(一)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二)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三)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法律依据:《实施细则》第七条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
车牌租赁是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用,套用。车牌并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假如要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需把车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也就是说,车主租用他人车牌,自己的车子也要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这样的买卖关系,消费者购买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当然车牌租赁是分歧适的,但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禁止性划定,现在仍有一些人为购车或者经营网约车而
根据去年6月发布的《北京市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要求“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二、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
不合法,合同无效。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用,套用。从法律上讲,车牌并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假如要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需把车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也就是说,车主租用他人车牌,自己的车子也要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这样的买卖关系,消费者购买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六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偷盗他人车牌如果达到一定数额,会构成盗窃罪,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数额或其他构成盗窃罪的条件,也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反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故意破坏他人车牌的处理: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
在北京出租汽车车牌换车怎么办1、旧车报废:(1)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交材料(营运证原件、准运证原件、半圆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两份);(2)向大连计价器站提交出租汽车顶灯及计价器;(3)车主提交报废证明,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开具购置出租车审批单,购买新车上牌;(4)车主出示车辆行驶证,拿领取安装里程计价器通知单,将半圆牌交予车主;(5)携带(6)中复印材料到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填车辆更新
故意破坏他人车牌的处理: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
故意遮挡他人车牌,构成侵权,或者构成寻衅滋事
车牌租赁是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用,套用。车牌并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假如要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需把车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也就是说,车主租用他人车牌,自己的车子也要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这样的买卖关系,消费者购买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当然车牌租赁是分歧适的,但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禁止性划定,现在仍有一些人为购车或者经营网约车而
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
你好!遮挡号牌有可能被罚款拘留
北京公租房租住五年可以买,但但国家优先回购。具体情况如下:一、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连续租住公租房满五年,可以申请购买其所租住的公租房。二、公租房项目用于出售的套数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总套数的50,且必须实行整栋出售,以防优售劣租。三、公租房的初衷就是为了满足人们居住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