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问行政案件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要什么地方进行
1、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
必要时,也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
二、询问证人的方法有哪些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地点的选择,应当从有利于获取证言、保证证人作证的积极性方面考虑。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
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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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有两个程序性方面的规定,需要注意:一是,依照规定出示工作证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中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进行执法时出示工作证件,有利于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防止警察滥用职权,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人民警察名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这些规定,人民警察如果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有两个程序性方面的规定,需要注意:一是,依照规定出示工作证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中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进行执法时出示工作证件,有利于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防止警察滥用职权,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人民警察名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这些规定,人民警察如果
不是故意的,就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么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了,但是毕竟你把别人打伤了,是需要赔偿别人的相关费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行为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违法后果越是严重,其社会危害性就越大,越应当从严惩处,如果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了违法后果,不仅对社会的危害小了,也表明行为人主观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有悔改的表现。二是,取得
一、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等能否自行提供书面材料1、可以。具体的规定如下:(1)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请求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2)必要时,办案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自行书写。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在其提供的书面材料的结尾处签名或者捺指印。(3)对打印的书面材料,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办案人民警察收到书面
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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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听证参加人包括哪些1、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听证参加人包括:(1)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本案办案人民警察;(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4)其他有关人员。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二、行政听证的具体程序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
被害人、被侵害人诉讼权利义务有哪些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对于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交不了社保。交社保需要建立劳动关系。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实习的,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
1.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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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在什么地方进行1、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二、行政诉讼证据的庭审质证该如何进行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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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既可以在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也可以现场进行;在必要时,还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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