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对投诉调解不服的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五种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一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对于工商部门终止调解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选择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的规定,工商部门对消费者投诉实行调解制度,无权强制经营者必须予以解决。
实际上可以看到,虽然我国法律当中对于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相关条例进行了加强,但也并不是意味着消费者所有的不满都可以强制要求商家进行道歉和赔偿,在法律面前双方的地位都是属于平等的,建议在遇到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处理,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1、对信访答复的内容不服,只能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2、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关于你好请问对纪律处分不服的怎么办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对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纪委、党委直至中央纪委、中共中央提出申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规定,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应当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者纪检机关受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
当事人不服民事调解书的结果,可以申请再审。1、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对信访答复的内容不服,只能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2、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公务员法》第九十条规定,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
1、对信访答复的内容不服,只能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2、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证据不足的情况才更需要配合当地纪委调查取证,如果您举报的情况的确属实,那建议配合纪委工作。
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
1、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的,依法配合行政复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行政复议结果的执行。但被申请人认定需要停止执行、行政机关认定需要停止执行、申请人申请停止且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停止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3、一方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另一方无权阻止,应配合时依法给予配合即可。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
1、当事人对法院二审不服,认为其二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你好,被申请人对于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作出的决定只能执行,不能去行政诉讼,也就是说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没有和申请人一样的权利。
1、当事人对法院二审不服,认为其二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公安机关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时,有时需要向当事人询问和查证,甚至需要当面核实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了准确及时地了解案件情况,收集证据,在一般情况下,办案人员应当尽可能在发案现场进行询问、查证。但在有些情况下,不能或者不便在现场进行询问、查证的,就需要通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规定的时间里到公安机关或者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单位治安保卫部门等地方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和查证。公安机关的这种通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对执行有异议的怎么办对法院强制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
对于刑事案件二审不服的话那么可以进行申诉。二审是审判中的终审,是不可以再进行上诉的,法律规定了申诉权利,即对刑事案件的二审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申诉期间不能停止二审判决、或者裁定的执行。如果申诉不成功的话,那么案件一般就会进行判决的履行。1、刑事案件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生效后是不可以上诉的。经过二审后的案件,当事人就不能继续上诉了。2、
一、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怎样处理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并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
仲裁为一裁终局,所以仲裁后不能诉讼,但对仲裁不服,如果符合申请撤销裁决的条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再向法院进行起诉。相关知识;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哪一部门申诉诉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如果对申诉后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中央进行申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对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