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基于第三人欺诈而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农村集体成员撤销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权益受侵业主的撤销权】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抵押权实现中受损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有偿行为下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与必要费用承担】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受胁迫的婚姻可撤销】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基于第三人欺诈而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时效为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有:(一)重大误解:这是指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三)欺诈、第三人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四)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
1、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6、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7、经济合同违反国家
一、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由有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实施,是民事主体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民事法律
一、民法典的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规定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通过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对他人思想上施加强制,由此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作出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并没有产生错误,受胁迫人在作出符合胁迫人要求的意思表示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只是这种意思表示的作出并非基于受胁迫人的自由意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民法典-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之规定 分别规定在《民法典》第144条、第146条、第153条、第154条、第497条、第506条、第705条、第737条、第850条、第1007条、第1051条、第1113条、第1138条、第1143条。 具体法典条款内容如下: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须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为前提和基础。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 会公德;(四)形式合乎法律要求。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需要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加民事活动。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制约。有民事权利能力者
一般成立要件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在单方民事行为中,存在一方当事人即可;在双方民事行为中,需要有双方当事人;在共同行为中,需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在决议行为中,需要有某一组织的成员或内部机构参与表决。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
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共同法律行为(1)单方法律行为。指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即告成立。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捐助、抛弃动产所有权)和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主要有:①产生物权法效果的:抛弃(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抛弃他物权、请求分割共有物。②产生债权法效果的:债务免除、债务的法定抵销、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撤销、无权代理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追认期限是怎样的《民法典》第145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法典》第171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确定追认的期限不论对行为人还是相对人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该效力待定行为是否有效决定于本人是否予以追认,如果不给本人的追认权以一定
法律先锋讲堂 正文▼摘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下)(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以及隐藏行为效力的规定。条文理解这是在制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有效条件。在一些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还应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有效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例如立遗嘱的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这种特别要件发生时才能生效。同时,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
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以下这些: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以下这些: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