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问题描述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1个回答

办理对象:

个人或企业

办理条件:

1.年满60周岁以上;

2.家庭无劳动能力、无退休金享受;

3.家庭人平月收入:农村低于109元;

城镇低于242元。

提交材料:

1、台山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彩色1寸免冠照片一张

4、家庭就业人口的收入、村(居)的股分红及其他收入证明原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由申请人出具收入说明并按指印)

5、.有关家庭财产的证明材料原件

6、属法定育龄人员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7、16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身份证明

8、患有严重疾病的,提供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鉴定证明

9、属残疾人员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10、其他与申请低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1、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要填写《台山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上报街道民政部门进行核查。

3、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

网上办理流程:一、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网(//wsbs.cnts.gov.cn)

二、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三、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并领证

办事窗口:

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富城大道3号公共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联系电话:5501484

交通指引:在台山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路,4路,7路在"海园新村"下车,步行100米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

承诺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备注: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