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效力如下所示:《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
“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同时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财务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此外,个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代表单位的意志。
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等,还有企业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等等,这主要是在企业内部使用,一般来说,不能在企业的外部使用。
这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事实的确认。如果档案专用章盖在合同上,就不产生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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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二、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
业务专用章的法律效力公司的业务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业务专用章,重在专用的属性上,一般只产生合同签具效力与合同的形成效力,产生效力的合同对合同的约束事项产生了权利与义务。业务专用章的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
你好,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效力如下所示:《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使用范围不同、执章人不同、管理部门不同等方面;公司公章的法律效力体现在,证明公司的合同主体资格、表明公司身份,签章时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签合同有什么区别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的区别如下: 1.使用范围不同。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2.执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合同专用章可由
一、装修合同纠纷的法律效力 违反本人意愿,以欺诈手段签订的装修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该装修合同是无效的。以欺诈的方式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若享有撤销权的人未在规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行使撤销权的,合同从效力待定转为有效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使另一方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与之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之后,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
合同与协议在法律上的区别如下:其一,性质不同。合同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其二,效力不同。需要公证的协议只是把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其三,法律效应不同。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
合同和协议在法律效力上实际上是相同的,是平等双方基于意思合意而订立的契约。合同和协议只是在叫法上存在一些区别,但是在实质内容上基本是没有什么不同之处的。因此,在生活中,订立双方合意的契约可以是协议,也可以是合同。关于合同和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什么区别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合同与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什么区别1、合同与协议是同一概念,协议是人
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
购买风险:1、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2、房产转让“小
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外,如果合同签订双方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实践中,双方都会在购房合同中对合同的生效时间进行明确约定,一般多以“双方
法律咨询:甲方为承包方,乙方为建筑商,丙方为中间介绍人。丙方为乙方介绍基建工程给甲方,抽取提成。现在想签订一协议或合同,丙方和乙方签订,如果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成功,则提成给丙方,如果没签订,则此协议或合同无效。这是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的协议或合同,请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可以的话,具体应该是什么内容。 律师解答:协议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
一般的优先顺序先合同,次投标文件,再招标文件,具体以施工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为准。一、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招投标文件(包括相关的招投标书)是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依据,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订立合同,其主要含义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投标文件
本条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这一条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46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以上就是黑白合同的效力的回答望采纳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
投标文件是要约。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1、要约与要约邀请、承诺的区别(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
三方协议必须三方全部签字盖章才有效,三方担保合同一方未签字有任何一方不签字都不生效的。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
儿子出租母亲房屋抵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儿子如未取得母亲的同意或授权,其出租母亲房屋为无权代理行为,如没有得到母亲的追认,则合同无效;反之得到母亲追认的,合同则有效。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根据代理人欠缺代理权的不同情况,我国法律将无权代理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包括未经他人委托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法定代理人以外的人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
法律分析业务专用章有法律效力。业务专用章是公司在对外办理业务时使用的印章,只要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民事主体、且印章是经过备案的,该印章有效。而合同的成立,一般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是双方所达成的合意内容的书面表达方式,必须要有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有一方签名,而另一方没有签名的,就不能说明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合同不成立,当然也就没有法律效力。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你好,工程项目部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有观点认为:“施工企业用项目部专用章签订合同不能证明企业已经授权,而企业不追认的属于无权代理,因此合同无效。而供货方会辩称:这是以施工企业名义实施的行为,是表见代理,履约责任应由施工企业负责。”本X认为这一观点没有区分好代表与代理的关系。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是内部关系,代表人
章程没有明确规定的话不需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就可以决定了。《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