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刑事辩护律师为郫都区诈骗罪被告争取从轻处罚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
辩护人吴国强,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14年6月左右,被告人李**、李**(未到案)获悉被害人郑**的儿子被判处刑罚,在找人“捞人”的消息后。被告人李**找人制作多个假证,骗取被害人郑**夫妇信任,以可以帮忙将郑**夫妇的儿子“捞出”来为由,先后骗取了郑**夫妇现金47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国强律师辩护意见】
辩护人查阅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现就本案事实认定和量刑情节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本案经过法庭调查,事实清楚。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诈骗罪及其犯罪金额的基本事实无异议。
二、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有如下从轻处罚情节:
(一)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良好。
被告人在2020年11月18日因诈骗罪被拘留后,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在公安机关前后三次的讯问中供述一致,并自愿认罪认罚和签署具结书,对此,起诉书也认可了该事实。
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辩护人恳请法院在量刑时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涉案金额不大。
被告人之所以这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方面由于身体年老,又无无经济来源,生活所迫;另一方面由于对法律的认知不足和对自己行为的理解不深。
但现在被告人何年元已归案认罪认罚,且悔罪态度诚恳。所以恳请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并考虑被告人已74周岁年老无收入的情况,减少罚金处罚。
(三)被告人社会危害性小,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可以适用缓刑。
首先,被告人的诈骗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涉案金额不大,未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较轻;其次,被告人已是74岁的老人,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有悔罪表现;
看守所的教育和惩戒已经让何年元完成了改造,对其不予羁押也完全没有再犯罪的可能性和社会危险性。其自身也认识到自己错误,完全可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依据《刑法》72条可以适用缓刑。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有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态度诚恳等情节,并考虑其个人的客观情况,从裁判文书要充分体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的出发,恳请法院在进行量刑时对被告人何年元减轻处罚。
此致
**市人民法院
辩护人:吴国强律师
18602828519
*年*月*日
【庭审情况】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4700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被告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予以从重处罚。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吴国强关于被告人何年元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
因被告人何年元系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曰(羁押之日)起至二二三年八月十七日止。
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次日起三日内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李**退赔被害人郑**夫妇经济损失47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案例评析】
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他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这时的他可以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应。面对审讯人员严厉的目光,他便会不知所措,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早已忘记。
莫说不懂法律的人将会无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算是懂得法律的人此时也会完全忘记。同时由于他所处的特殊的环境特殊的地位,即使他头脑还是清醒的,他也很难真正做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数犯罪嫌疑人是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被抓的,直到办案人员发来通知书时,家属们还蒙在鼓里。此时家属们最想了解的就是他们的亲人到底犯了什么罪,到底有多轻或者有多重,到底什么时间才能让他恢复人身自由等等。
但他们只能是道听途说,就算有些家属急急忙忙花钱找门路,能够很快得到一些案情,但也只能是传来之说。别人怎么说他们就只能怎么听。
心里根本就没有底。等到自己的亲人最后被判刑了,才真正了解到全部的案情。如果您能够及时的聘请律师,律师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彻底了解案情,让犯罪嫌疑人自己亲口说出案件的原委。
律师作下全面的纪录并由犯罪嫌疑人自己亲笔签字确认。这样得到案情才是最真实的,没有任何水分。当您真正了解了案情以后您就可以定下一个具体的计划,从而开始为您的亲人能够早日恢复自由而奔忙。
按照法律的规定,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为他进行法律咨询。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身份,特殊地位,加上对法律知识的缺乏,犯罪嫌疑人往往由于不懂得法律,不敢大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律师是法庭防止冤假错案最可信赖和应当依靠的力量,在办案过程中,不论标的的大小、审级高低,我们都应该合理合法地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本案吴国强律师18602828519据理力争使认罪伏法的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本案实现了有效辩护。
成都郫都区律师为特勤介入刑事犯罪累犯被告争取从轻处罚 【案情简介】公诉机关成都***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男,,汉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成都市**区***组,居民身份证号码51********。2005年3月17日因犯抢劫罪被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7年8月1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一、第一次酒驾怎么争取从轻处罚?初犯醉驾无事故最轻处罚一般来说,即使是第一次酒驾,也不会因为这个特殊情况而从轻处罚的。但如果是在想争取一下从轻处罚,有以下条件时可以努力一下:既往有着良好的驾驶记录的,并且没有违法违章的不良记录的;驾驶的车辆是发生在譬如乡村道路等一些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上;当发现自己因为饮酒后驾车处于危险状态时及时停止了驾驶行为。下面说一下初犯醉驾无事故时的最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
即使是第一次酒驾被抓,也不会从轻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对于强奸罪我国法律规定的处罚判决如下: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湖南省宜章县人民**院。被告人欧阳某某,男,2015年3月10日,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资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8月21日被宜章县**局取保候审;2021年12月16日,本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2021年12月27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机关执行逮捕。被告人吴某,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至12月,魏某某从自己的亲友处借得6张医保卡,到北京市鼓楼中医医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几家医院挂号,多次根据药贩子提供的药品名称开药,除自己部分服用外全卖给药贩子牟利。虚开共计价值人民币50000元左右的药品,共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人民币27000余元,从中获利约五千元。后医保卡被社保中心冻结,经约谈发现涉嫌诈骗,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019年6月11日被公安机
如果诈骗罪从犯被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可以判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受到行政处罚。罚款或者拘留
在实践中,我们遇见最多的可能就是治安管理处罚,平时在社会的小打小闹一般触犯的就是治安管理处罚。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
生活中与他人发生矛盾,一定要采取理智的方法去处理,切不可动手,不然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那么你知道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处罚的情节?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治安管理处罚从轻处罚的情形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精神病
1、从轻和减轻处罚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2、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既不是在法定刑“中间线”以下处罚,也不是判处法定最低刑。从轻处罚相对于既没有从重处罚也没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情况下所应判处的刑罚而言,要判处得轻一些。3、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这里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例如,对诈骗罪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区别有哪些二者量刑幅度不同。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比如某人犯某罪有2个量刑幅度,一个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一个则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犯的行为本来应当适用第2个量刑幅度,可由于有减轻处罚情节,因此适用第1个量刑幅度,则可能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等情形可以从轻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诈骗100万会构成诈骗罪,需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有三种量刑标准,涉案情节较轻的,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诈骗金额巨大的,需要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
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1、未成年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满七十五岁的人过失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
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区别主要是量刑幅度的不同: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 1、未成年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满七十五岁的人过失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
律师观点分析一、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初,被告人金某某(化名)、苏某某(化名)等6人合伙经营某足道店,按照个人入股比例进行分红。2017年12月底,个别股东之间进行了股权转让,股权结构发生部分变化。2018年5月底,个别股东全部将股权转让,不再参与经营分红。2018年7月,苏某某将其一半股份转让给了其中一个股东。2018年7月,被告人吕某某(化名)投资入伙参与经营分红。2018年8月,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