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确认过程中,管理人可逐步就已确认的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开展追讨工作。
1.查明债务人基本情况:通过工商调档、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的主管单位或上属公司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
2.对债务人分类:债务人有的可以联系上,有的可能一直无法联系。因此将债务人按照“能否取得联系”的标准,分成两类。跟“能取得联系”的债务人沟通,同时,穷尽一切途径,对无法取得联系的债务人,进行调查。
3.发出清偿通知:管理人有权向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内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4.启用诉讼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若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拒不归还财产,管理人可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启动诉讼程序追讨。对外债权清收的力度及效果,会最终影响破产企业本身的债务清偿率,所以对外债权清收是清算过程中不可以忽视的重要环节。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若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拒不归还财产,管理人可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启动诉讼程序追讨。
讨要公司拖欠工资奖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向企业的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与单位协商解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
一、公司欠报销款如何追要1、公司欠报销款,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款;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企业破产后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以及债权,清算组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如果公司没有主张债权的,公司股东可以在公司注销后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一、国企破产对职工的安置 提醒您,可以如下安置: 1.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2.与员工协商,鼓励员工自行就业,和员工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推荐员工就业; 4.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给付代通知金; 5.企业因自身原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协商一致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破产清算员工偿付标
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所谓留守人员,是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由清算组依法指定的协助清算组核对债权债务、解决业务遗留问题、按要求回答债权人和清算组有关询问的破产企业的人员。
退休后单位破产,如果已经为职工缴纳了当月的医保费用,对职工的医保报销一般没有太大影响。如果当月的费用没有缴纳,但是单位仍然有破产财产的,则一般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
因为有些模仿签名的证据材料是公司提交给劳动仲裁的,并且依法送达给你一份,那么公司想耍赖肯定是耍不掉的!这个时候我们结合笔迹鉴定的证据,就可以追究公司伪造证据的罪名。如果在一审阶段,可以即时提出。如果是在劳动仲裁阶段,那我们就去法院起诉。这种可以追究模仿签名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如果找不到具体的人,那就可以追究公司负责跟进这个案子的人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轻则罚款,重则被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当然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书面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37第2款之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当先偿付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解决办法:1、企业破产后,与原企业职工即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保险由个人自行缴纳;2、个人可以选择在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缴纳居民医保,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或者选择在存放档案职介所或者人才中心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档证;4、医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37第2款之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当先偿付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解决办法:1、企业破产后,与原企业职工即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保险由个人自行缴纳;2、个人可以选择在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缴纳居民医保,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或者选择在存放档案职介所或者人才中心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档证;4、医
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法人地位消灭,不能再以法人的身份从事民事活动,公司在注销前应该对债务和债权进行处理,如果公司注销后发现有债权的,那么公司注销后还有对外债权怎么追偿?公司财产是公司合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以公司名义拥有的物权、债权和无形财产权。在公司存续期间,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在现代公司理论中,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是区分开的。股东的出资转化为公司财产后,即丧失了所有权,而成为公司的
如果是你认为判错了,对一审判决不服,刑事案件在十天内,民事案件在十五天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对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不服,则不能上诉了。但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向法院申请再审。时效是在二内年。在此,如果法院确实判错案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可获国家赔偿。错案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原则;(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原则;(三)依法审查,依程序确认
一、破产重整债权清偿比例识如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而清偿的比例按同一破产顺序破产债权获得,例如,经确认你的破产债权是100万元,破产清偿率是5%,那你是后可以得到5万元的清偿金额,剩余的95万元将得不到清偿。 二、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
一、企业倒闭后职工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
破产企业可以采用介绍就业,劳务输出,专业培训等方式安置员工,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可以领取救济金。公司破产时劳动者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企业破产一般查近期三年账务,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而定。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破产报告或人民法院的破产申请受理通知及其他方式获悉纳税人破产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报税收债权,参加破产清算,一般不因破产清算而进行税务检查。但是,企业破产清算不是排除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法定事由,如破产企业被举报存在偷税、虚开发票等税收收违法行为且线索比较明确的,税务机关应依法行使检查权。
债权或股权的变动涉及到关系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破产重整计划中不做出明确规定,关系人会议很难通过该重整计划。所谓债权或股权的变动,涉及削减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免除利息、将债权作价入股、股东股份减少等内容,重整计划对此必须明确规定。重整计划在对债权或股权做出削减时,应该对每一类请求权或权益类内的每一项请求权或权益给予同等待遇,但在不同性质及种类的债权或股权之间,可以有所差别。在特殊情况下,在不
一、独生子女费办理程序(一)市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的申领程序:1、申请。持证退休人员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加发5%养老金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口计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常州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领表》,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工退休养老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材料的原
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清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规定,在破产案件中,对有关职工住房公积金问题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1.职工个人所缴纳的以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储存在职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不应列入破产财产。2.单位在破产以前应当为职工缴存而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比照单位拖欠职工
破产法律制度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债务人(破产企业)的哪些财产可用于清偿分配,直接关系到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界定破产企业的财产范围,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笔者将就破产财产的概念、法律特征、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规定以及有关破产财产的特殊问题进行阐述、探讨。一、破产财产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