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集团出租车公司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履行出租车客运生产过程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出租客运生产安全。
1.3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8做好从业人员、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9做好驾驶员上岗考核工作。
1.10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上报和处理事故。
2、安全标准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 2与本部门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3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 4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活动。
2. 5每月对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 6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基础管理,督促科室人员按时填报报表、台账、记录、总结、报告等资料。
2. 7做好驾驶员上岗前资质审查、技能考核工作。
2. 8督促落实出租车辆保险入保、理赔工作。
2. 9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2. 10按现场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 11参加出租车辆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落实“四不放过”处理措施。
2. 12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 13做好出租车辆二级维护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完善二级维护档案。
2. 14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 2未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 3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 4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 6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 7未及时做好机动车保险的入保、理赔等业务,扣20分。
3. 8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 9驾驶员上岗考核把关不严,扣30分。
3. 10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30分。
3. 11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 12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安排运行任务,扣100分。
3. 13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第一条 总经理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管理。 第二条 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到安全工作与经济工作“五同时”(部署、检查、效果、总结、奖惩),并承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 第三条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条 加强
工程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根据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参与交底,同时经常监督检查。 二、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学习,杜绝违章指挥现象。 三、重视项目工程的文明施工,抓好工地食堂、宿舍和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
企业公司常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录1、总则2、企业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3、分管安全负责人(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4、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职责5、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7、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8、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9、财会部门安全职责10、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1、采购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2、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3、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4、车间安全员职责15、班组长安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设备设施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责任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1、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2、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1、操作前要检查设备工具的绝缘有无损坏,接地是否良好。 2、电焊工的手或身体的某一部分不能接触电体。 3、搬运电焊机、检修电焊机、更换保险丝、粗调电流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才能进行。 4、金属容器内、金属结构上或其他狭小的工作场合焊接时,触电的危险性增加,要加强防护措施,不允许采用简易的无绝缘外壳的焊钳,要设监护人,随时注意焊工的安全动态,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5、安装、检修焊机,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1、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2、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4、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3、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1、坚守工作岗位,熟悉油漆工艺及验收规范,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施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木工机械设备和工具,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3、严格遵守防火制度,油漆间内严禁烟火,禁止在油漆间内吸烟。 4、管好油漆、玻璃等材料,合理配料、下料、精心施工,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消耗。 5、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6、凡故意违章、违
(一)行政责任由《安全生产法》第1条规定可知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目的就是规范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为,由此决定了行政责任是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安全生产法》第77条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安全生产法》第79条规定对中介机构Υ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行为可以做出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格等行政处罚。(二)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44条规定
目前我国在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上,形成了以施工企业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直接负责的责任主体规范体系。在国家法律层面,《建筑法》第44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在行政法规层面,《建
事故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公司(厂区)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现场安全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前要保证自己休息好.工作前八小时内禁止酗酒.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准打闹、串岗等,严禁违规操作。 2、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工作交于他人。 3、工作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绝缘手套等,不准有飘荡部分.女工应将长发盘起系于帽内。 4、严格遵守厂区、现场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各种安全防护、通风收尘
工程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和班组(特别是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与对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策划,按照安保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控制。 对施工现场重点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 三、参与制订项目工
司炉工是锅炉安全运行的主要责任人。 应熟悉所操作的炉型,辅助设备的技术性能。 并熟练地掌握操作方法。 必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司炉工应熟悉所操作的炉型,并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保养,能发现问题并正确处理。 第2条 切实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3条 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并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第4
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室:为深刻吸取本溪XX公司“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认真贯彻6月6日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本溪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安委发202016号;关于开展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工作的通知本钢安委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和北钢XX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