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裁终局制度
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其目的就是对于小额诉讼、标准诉讼的案件, 改变劳动争议 “一裁两审”的复杂处理程序。
对那些诉求不高、 亟待获得救济的劳动者来说,在提高维权效率、 降低维权成本方面提供了很大便利。
判断劳动争议是否属于 “一裁终局” 案件, 首先需要确定劳动者提出的仲裁申请是否属于 “一裁终局”适用的案件种类范围。
其次, 如果劳动者提出的仲裁案件属于小额诉讼,那么就应当依据仲裁裁决的结果判断。如果仲裁裁决书中涉及的各项请求数额都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 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二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的范围
■具体范围:
1、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
第十三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第十四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法院例外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裁终局制是指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诉与不诉有选择权:劳动者认为仲裁裁决对其有利,可以选择仲裁生效;认为对其不利,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都是一裁终局吗 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仲裁法》的,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依据的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是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哪些案件适用一裁终局制度所谓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纠纷进行仲裁后,裁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制度。 一裁终局制度适用范围如下:(一)劳动关系不明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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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劳动合同关系是一裁终局吗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除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外,其他的劳动仲裁不是一审终裁,所以认定劳动关系的仲裁不是一裁终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
你好,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仲裁法》的,一裁终局。。劳动仲裁依据的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是可以再到法院起诉。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一裁终局吗是的,未签定劳动合同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1、提出
专业分析:仲裁实行是一裁终局的制度。根据《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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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践中各地各区仲裁委做法不一,具体参照当地裁判指引实行,涉及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免因诉讼策略错误导致仲裁/诉讼损失。2、如遇劳动仲裁/诉讼,可致电专业律师:180-1193-3646。3、转载请注明出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一裁两审”制,即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二审。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如对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如再对判决不服,还可以向
劳动仲裁法中一裁终局是什么意思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过去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主要问题之一是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许多劳动者,往往因拖不起时间、打不起官司,使得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这个问题在社会上表现得比较突出。为了使劳动争议仲裁实现便捷高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一裁终局。一裁终局能让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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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终局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可知一裁终局的最低工资标准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根据
劳动纠纷的一裁终局什么意思劳动纠纷的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一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中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是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
什么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纠纷仲裁有下列情况的会采取一裁终局:(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纠纷的种类根据引起劳动纠纷的原因不同,可以将劳动纠纷划分为以下几种:⑴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对用人单位“一裁终局”。但针对这个规定,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都理解为,“一裁终局”要求仲裁裁决支持的各项请求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当地月最低平均工资的12倍。其实,此种理解忽视了劳动法体系建立的基本理念。劳动法在构建中,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取向
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说起农村,不得不说到农民,对于农民两字,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就一个字“穷”,也是许多城市人的第一印象。山水环抱,空气清晰,环境优美,风景怡人,这也是一部分人的好印象。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人口密集,尤其是一线城市,更是寸步难行,不少人就打起了去农村居住的念头。在城市周边的农村,更是人气暴满,众多宅户都有了一户多宅的情况,那么什么是一户多宅呢?多少人才算一户呢?又是多大面积算一宅呢?首先,一户一宅是对农村
什么是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前科消灭是指受有罪判决并被科刑的人在服刑期满或免除刑罚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未犯新罪,即视为没有前科,中国大陆目前没有实施。一般规定前科消灭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有罪判决后服刑期满或被免刑;(2)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犯新罪。有些国家还规定前科在一定条件下可提前假释。前科消灭和撤销或假释制度有助于解除具有前科的犯罪人的精神负担,增强其重新作人的信心和勇气,促使犯罪人改过自新,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