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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四种情况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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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四种情况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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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四种情况有什么

1、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其他。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工伤认定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工伤认定提供材料不完整,且经过告知,也没有补正材料的;

2、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

3、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4、无明确用人单位的;

5、劳动者超龄;

6、所受的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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