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法律后果
第一、由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由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相信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述,大家对公司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了一定的了解,存在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向咨询。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
一般拖欠工资一个支付周期后,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者能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具有此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其足额支付工资,并且依法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规定公司停工停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问题。可以解除。根据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你好!已办请病假手续的话可以解除、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病假工资。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还有一年退休了公司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离退休5年内,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已满60周岁但社保缴费年限不够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实际中,社保缴费已达15年,并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即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所以,员工已满60周岁,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仍然是劳动关系,需要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并且,公司此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2、公司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时,已满60周岁
来源 | 苏州中院最新资讯、实务文章经典案例研究,供朋友圈转发 试用期可以说是员工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只凭公司单方面说一句“不合格”就行。以下两起新招用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案件,分别对“不胜任工作岗位”及“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作出区分,来看看这两起案例。01不胜任工作?招录条件需要先行细化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雇的条件 如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有权利解雇;否则单位无权解雇。解雇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是此前工作期间九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仍需住院治疗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者,根据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职工患癌症,如果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单位一般不能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过了医疗期,而职工具有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他工作岗位等情形的,单位可以与员工解约,但程序要合法,且要依法支付给员工相应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一般情况下,非因劳动者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1、50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退休不满5年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的,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
可以,单位可以解雇,也可以主动辞职。1、因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雇。然后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在法律上,并没有50岁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09年天津申请病退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
员工患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