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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职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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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职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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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职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工作岗位或降低工资等违法原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想获得经济补偿,在离职之前,最好咨询一下律师.在离职之前,就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因为离职后,劳动者常常会错过时机,有时候获只获得一部分经济补偿金,没有获得最大化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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