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隔离戒毒前是否必须行政拘留
法律并没有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前,必须要行政拘留。但属于吸毒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所以公安机关一般会给予吸毒人员行政拘留等处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六十一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过小编的分析,对于强制戒毒人员是否必须给予行政拘留,我国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吸毒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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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制隔离戒毒前是否必须治安处罚吸毒人员需要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先执行治安处罚,例如要行政拘留的,先执行行政拘留,由拘留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一条 对同时被决定行政拘留和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应当先执行行政拘留,由拘留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拘留所不具备戒毒治疗条件的,行政拘留决定机关可以直接将被行政拘留人送公
一、肇事逃逸是否必须行政拘留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还需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
羁押、拘留的时间算在戒毒期里面的,要减去那个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吸毒人员被处行政拘留的,先执行行政拘留后,再进行强制的戒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
【审判规则】 公安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吸食毒品的行为有权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因行政相对人系吸毒成瘾人员,对社会秩序与安定存在潜在危险,单一的行政拘留处罚行为不足以消除这种危险,因而公安行政机关有权就此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由于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以对他人和社会具有危险性的行政相对人为强制对象,不同于基于行政相对人具体行为所作的行政处罚措施。因此,公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二年,最长或延长一年。《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
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
毒品危害了很多人以及很多的家庭,对于吸毒成瘾,且情况严重的,公安机关是可以直接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当然首先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强制隔离戒毒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强制隔离戒毒的条件是什么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发检测达到阳性可能会会强制戒毒。毛发检测一个人是否吸毒的时间较长,检测毒品很全面。毒品的检测方法主要有5种,分别是尿液检验、血液检验、毛发检验、汗液检验、唾液检验。如果毛发中毒品检测结果阳性、同时尿检或者唾液、血液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可以认定为吸毒成瘾,进行社区戒毒。对于拒绝社区戒毒、或者自愿进行强制戒毒的,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检测毛发采集方法:1、采集检测的头发需要贴近头皮处剪取;2、仅采集3厘米以
一、确实无能力偿还是否需要行政拘留债务人经法院强制执行后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会对债务人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
1、醉酒驾驶要拘留的,属于违规行为,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要被处以行政处罚。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
为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落实公安部“三基”工程建设工作目标,严格管理、文明执法,确保戒毒场所内部安全,扎实有效地开展禁吸毒工作,提高戒毒成效,帮助吸毒人员巩固戒毒成果,重新回归社会。近期,我们对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具体报告如下: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共有公安民警人,其中男民警人,女民警人,党员民警人,队伍素质总体良好,能够完成强制隔离戒毒任务,取得较好成
除自愿或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一般先采取社区戒毒方式。对其强制戒毒决定不服的,可提起行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1、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是行为人是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是十六周岁以上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的;是七十周岁以上的人等情形,不包括高血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
一、强制隔离戒毒和有期徒刑如何执行先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超过两年的,就不会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了。强戒与有期徒刑并不叠加。如果有期徒刑半年,强戒两年。那么执行完半年有期徒刑就会转强戒了。一般是在判刑前会签强戒票。有些人也会在释放当天签。 但强戒和刑期不叠加。如果刑罚执行的时间大于强制戒毒时间(两年),刑满释放不再强制戒毒。如果刑罚执行时间小于二年的,刑满释放后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注:刑
法律上对于被行政拘留过影响行政拘留事业单位工作的规定没有很明确,如果你报的综合管理一般岗位,不是什么检察院公安什么的,考察主要是去你原单位了解情况,翻阅人事档案,如果档案里没有记录,应该就没事。特殊岗位会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之类的。
一、对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行政拘留对未成年人可以行政拘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
一、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什么性质行为1、强制隔离戒毒属于行政机关对于吸毒行为人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吸毒成瘾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
你好,答案是肯定的呀,所以你的问题被行政拘留过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我的回答如下,仅供参考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王某系本案原告,新乡市公安局A分局系被告。被告人新乡市公安局A分局以王某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被南环分局强制隔离戒毒,2018 年 1 月 16 日提前解除强戒转社区康复三年,在社区康复期间违反协议,2018 年 2 月份再次吸食毒品冰毒, 尿液现场检测为阳性。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作出的新北公(侦)强戒决字【2018】16 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