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六年七月目录
一、 适用范围1
二、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3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
三、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0
(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10
(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25
(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37
(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44
(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49
(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58
一、 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
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
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每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构成了对该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企业审查办法。
表1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目录产品分类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标准备注包装类1.非复合膜袋1.聚乙烯自粘保鲜膜GB10457-19892.商品零售包装袋(仅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袋)GB/T18893-20023.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QB1231-19914.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GB/T17030-19975.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BB/T0002-19946.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GB/T12025-19897.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4456-19968.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GB/T16958-19979.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QB/T1128-199110.聚丙烯吹塑薄膜QB/T1956-199411.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GB/T12026-200012.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QB1125-200013.夹链自封袋BB/T0014-199914.包装用镀铝膜BB/T0030-20042.复合膜袋15.耐蒸煮复合膜、袋GB/T10004-199816.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GB/T10005-199817.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QB/T1871-199318.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QB2197-199619.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GB19741-200520.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18192-200021.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GB18454-200122.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GB18706-200223.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GB/T5009.60-2003已备案的企业标准3.片材24.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GB/T15267-199425.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GB/T16719-199626.聚丙烯(PP)挤出片材QB/T2471-20004.编织袋27.塑料编织袋GB/T8946-199828.复合塑料编织袋GB/T8947-1998容器类5.容器29.聚乙烯吹塑桶GB/T13508-199230.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QB/T1868-200431.聚酯(PET)无汽饮料瓶QB2357-199832.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QB2460-199933.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QB/T2665-200434.软塑折叠包装容器BB/T0013-199935.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GB/T17876-199936.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xxxx-1994xxxx-1991xxxx-1998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工具类6.食品用工具37.密胺塑料餐具QB1999-199438.塑料菜板QB/T1870-199339.一次性塑料餐饮具GB9688-1988GB9689-1988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注:上表中带“”为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的制品。
二、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1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
“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生产设施(2.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4.1.2,4.1.4)、工艺管理(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3.1.1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
3.1.2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1.1组织领导1企业领导中应有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
2企业领导应当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制定应急措施。1是否指定领导中一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
3企业领导是否制定了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的应急措施。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1.2管理职责1企业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特别是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1是否制定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是否规定了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3是否规定了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1.3有效实施1在企业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1是否规定了质量考核办法。
2是否已开展有效实施。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2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核查要点结论2.1环境要求1.1保持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1.2生产、行政、生活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1.3应与有毒有害源保持一定距离。1厂区是否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地面、路面及运输等是否未对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2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且互相不妨碍。3是否与有毒有害源保持一定距离。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2.1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需求进行合理布局。
2.2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1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及需求进行了合理布置。2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是否相互妨碍。
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3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厕所、厨房应与生产区域隔离。1企业厂房的建设是否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
2厕所、厨房是否与生产区域隔离。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2.2车间要求1.1生产车间应清洁安全并建立有关清洁生产的制度。
1.2生产车间墙壁、地面、天花板表面平整光滑,并能耐受清理和消毒,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1.3车间内应有与所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防尘设施。
1.4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1生产车间是否清洁安全并建立清洁生产制度。2生产车间墙壁、地面、天花板表面是否平整光滑,并能耐受清理和消毒,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3车间内是否有与生产相适应的防尘设施。4是否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2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1生产区和储存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
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3生产区内的公共设施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生产区域内的更衣室和洗手设施等公共设施不应给生产带来污染。
1公共设施是否有不易清洁的部位。2生产区域内的更衣室和洗手设施等公共设施是否给生产带来污染。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4生产区应根据需求提供足够的照明,对照明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门可设置局部照明。
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是否根据生产需求提供足够的照明。2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5对有特殊生产要求如无菌包装等产品,对其生产区的空气质量,应监测其生产区的空气质量,并将结果记录存档。
1是否对特殊需要的产品监测生产区的空气质量并将结果记录存档。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6对生产区的温度、湿度有要求的产品的生产应有能满足生产安全工艺要求的相应设施。
1生产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是否能满足生产安全工艺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那么2022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2020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2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食品包装袋上没有生产许可标签合法吗这个问题,回答如下:1、《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号码,没有对标志作强制性要求,标志是质监部门的要求。但由于早期(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食品生产许可证由质监部门管理、发证,是以只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都会打上标志。因此如果食品包装上有号但没有标志,并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2、理论上《食品安全法》所说的生产许可证号码包括但不限于
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1、只要涉及食品销售,就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具体咨询当地工商局;2、虽然是商贸公司,但是收购的产品涉及包装环节,即是存在生产加工行为,原则上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加工,都应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是从农户手里直接收上来的山野菜和食用野山菌,也可以认定为初级农产品,未经加工或简单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则不在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具体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3、初级农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食品包装袋上没有生产许可标签合法吗这个问题,回答如下:1、《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号码,没有对标志作强制性要求,标志是质监部门的要求。但由于早期(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食品生产许可证由质监部门管理、发证,是以只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都会打上标志。因此如果食品包装上有号但没有标志,并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2、理论上《食品安全法》所说的生产许可证号码包括但不限于
怎么办:1.首先要了解自己手里所拿的食品是否需要标注生产日期,像有些食品就不需要标注,是可以长期保存的,食用的。2.提醒店主进行处理:如果自己是在购买过程中发现了食品没有生产日期,那就是自己还没有购买,这个时候可以直接告诉店主说该食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店主自会处理,或忘记标注,或做下架处理等。3.直接到卖方换货:如果是个人购买,购买的比较少,是小食品,发现没有生产日期,可以自己找销售处退货,哪里购
法律分析:1.初级农产品,如土特产等可以进行分装销售,没有经过工业加工过程,无需取得QS认证的产品,也不算三无产品。2.预包装散装称重食品可以进行分装销售,这里指的分装是不拆开原有最小预包装的前提下。3.在保证预包装食品最小包装完整的前提下,可以分装销售,但是要注重对运输条件的要求。这个和上面有所重复也有所区别,因为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则,虽然在保存了原有食品包装的情况下,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几率不
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二)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还应当提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风险提示: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生
不违法的,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说明包装不能使用“珍品”二字、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破产申请(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QS”标志将取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那么《办法》实施后,对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来说有哪些改变?《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之所以要修订《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生产许可和营业执照不一样,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
办理酒类的生产许可如下:到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材料,到镇经济发展办索取“酒类(特种)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填写“申请审批表”并附申办资料备查,送镇经济发展办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审批,审查通过由市经贸局审核加具意见,送省酒类专卖局审核发证。
增加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许可事项,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书、增加事项说明、营业执照、原许可证原件等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的,予以变更。
首先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才能取得合法主体资格,进行经营;然后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只有取得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最后就是消防和卫生这些。 法律依据: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预包装食品没有标签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根据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申请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时,首先要办理公司登记,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并准备必要的设备、仪器。然后向当地的质监局提出申请,质监局受理申请后,将会派人到现场审核,并对食品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的样品后,质监局就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
申请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时,首先要办理公司登记,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并准备必要的设备、仪器。然后向当地的质监局提出申请,质监局受理申请后,将会派人到现场审核,并对食品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的样品后,质监局就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
申请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时,首先要办理公司登记,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并准备必要的设备、仪器。然后向当地的质监局提出申请,质监局受理申请后,将会派人到现场审核,并对食品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的样品后,质监局就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
申请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时,首先要办理公司登记,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并准备必要的设备、仪器。然后向当地的质监局提出申请,质监局受理申请后,将会派人到现场审核,并对食品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的样品后,质监局就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