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法定继承时不一定能多分遗产,如果其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则可以适当多分遗产;但如果该残疾继承人生活并不存在特殊困难,或者并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则不可以多分遗产。
因为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才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法律分析 】 公司请残疾人工作,政府补贴如下:1、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2、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3、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在上述岗位补贴的基础上,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再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超比
我国规定18周岁以下不能申领驾驶证,也就是不能开车。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1、如果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赃物,属于是善意第三人,那么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失主追回赃物之后,可以就所受损失向出卖人追偿,追回支付的货款。2、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七条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
一般能查询到交易明细。未清户的账户交易明细可查询的期限由各省自定,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若是将之前的账户办理了销户,又重开的账户;可以在开户局查询和打印分户账信息;已清户的账户交易明细保存时限为2年(含),可能部分省市的保存期限会稍长一些。
银行卡销户了,法院还能查到此卡的的交易流水。资料保存的期限。《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明确,金融机构应当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账户资料的保存期限是自销户之日起至少5年;交易记录的保存期限是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5年。这是专门针对反洗钱调查的需要制定的期限规定,与国际标准的要求也是一致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针对所有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以及其他容易被洗钱利用的非金融机构,
驾照六年到期可以异地换证,流程如下:1、机动车驾驶人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2、申请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
一、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48小时内丧命的,隶属工伤。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未丧命的,不隶属工伤。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
关于请问一下生育险断交了还能领生育津贴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生育险断交了,如果在分娩、妊娠终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前续保且连续缴纳满当地规定的缴费时限,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生育津贴。若没有续交,或者说在生孩子期间断交,那么不符合生育保险享受条件,不能领取生育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
不能取走,因为没有密码。如果身份证没有丢的话,更不能取走,只有凭身证证才可以取走。丟失之后,本人可凭借身份证去银行挂失,存折上资金就被冻结了,别人即使偷了或是捡到存折,知道密码也不能取钱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实际情况。新农合二次报销和大病救助不一样。新农合二次报销又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参合农民不需要再交一分钱,当年按照每人每年15元标准从新农合资金结余中划拨大病保险基金。农民一旦犯了大病,将在享受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对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的合规费用还可享受不低于50%的二次报销。
1、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他人,已经办理他人名字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发生转移,是要不回来的。2、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依照赠与协议,如果受让方违约或者违反民法典以下规定,可以依法收回过户的住房:(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
你好!拿了租房补贴还能申请公租房么这个肯定是不行的。两者只能选择其一,你可以在申请到公租房后停止领取住房补贴。公租房补贴条件对居民居住面积、家庭收入、必需是无房户。等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而在申请了公租房的时候是不可以取住房补贴的。住房补贴是给那些没有分到公租房的人的一种补贴方式。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须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因此,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仍需经过乡政府批准。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统归集体所有,农民对集体土地仅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宅基地,包括已建和未建房屋的宅基地,仅归各户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
没有借条有转账记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的,可以要回钱。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欠款: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
是否酒驾要看检测出来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当酒精浓度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只要当事人喝菠萝啤导致酒精浓度大于20mg/100ml就属于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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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共同生活”好理解,但什么是“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呢?本文会以近期北京市东城区的一个案例对此进行讲解。 案情介绍:王爷爷和周奶奶婚后育有王大姐、王二姐、王三姐三姐妹,周奶奶2019年去世,王爷爷2021年去世,两位老人生前均未设立遗嘱。王大姐自结婚后就没有与两位老人共同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共同生活”好理解,但什么是“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呢?本文会以近期北京市东城区的一个案例对此进行讲解。 案情介绍:王爷爷和周奶奶婚后育有王大姐、王二姐、王三姐三姐妹,周奶奶2019年去世,王爷爷2021年去世,两位老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要看该项目的征收补偿标准。一般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不受人数影响,但安置补助会收人数影响。现在很多地区由于各种建设和道路建设需要拆除居民的房屋。有些朋友会有这样的疑虑。这时,在户籍上加一个人,补偿会增加吗?如果孩子在外地上学,户口被取消,补偿金会减少吗?因为这些关系到每个人的权益,所以我会分析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和户籍的关系!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与户籍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