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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居住权还有效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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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居住权还有效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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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因此,如果夫妻双方设立居住权有签订合同的,按合同约定确定居住权期限,离婚不影响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不能以离婚为由消灭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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