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2008年以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规定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该规定由劳动部于1994年12月3日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1月24日起废止。以下为该规定的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1] 。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1] 。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1]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1] 。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 [1] 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1] 。
第十二条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第十三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上述规定并没有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的限制。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第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的只有如下两种情形:1. 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2n+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换言之就是,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N)×月工资。 这里的“年限”,是指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的年限。如果员工中途离职又重新入职的,应以员工重新入职之日计算工作
所谓2N,就是赔偿金。计算标准: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算1个月工资。比如工作5年3个月,赔偿金为11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按照本人最后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现实中可以获得赔偿金的情况其实是少数,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才可以。如果要用最简洁清晰的方法说清楚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主张2N,那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是:必须存在公司已经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只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确定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2、若劳动者的工资高于一定的标准的,则最多支付不超过十二年。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一、劳动经济补偿金的个税怎么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
一、首先需要区分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一)基本工资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二)应发工资应发工资,顾名思义,即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根据1990年1月1日实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总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
一、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是按工资的应发还是实发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对于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应按应发工资计算,不考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二、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现行的核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下条款: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双倍劳动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举措.
如果是员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而用人单位提前和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给劳动者发放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只要劳动者工作时间满一年,那么就给劳动者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一、《劳动合同法》40条支付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一、劳动合同法上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三、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做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利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普通算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没有限定12个月,也即无上限。2、特别算法: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并不是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理由,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续签合同的,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在单位维持原有劳动条件甚至提高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员工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除此之外的情况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
劳动仲裁后经济补偿金到用人单位领取即可,劳动仲裁胜诉后应该和公司拿经济补偿金。只要劳动者确认在仲裁裁决书当中,仲裁庭是支持了自己的合法请求的,等仲裁裁决下来之后,公司一般情况下都会在仲裁裁决书规定的时间之内将赔偿款支付给员工的。【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1、经济补偿金是从2008年开始的,在2008年之前,我国是不存在劳动补偿金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
劳动仲裁时间经济补偿金在四十五日内发放。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话,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
1、经济补偿金是从2008年开始的,在2008年之前,我国是不存在劳动补偿金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
1、没有生活补助的规定,只有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离职时能否获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4号)对公益性岗位的解释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