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补交的。如果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如果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则居民只可以补缴其之前所未缴的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
一、安徽省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只要达到15年及以上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就是说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必须要达到15年,如果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选择延迟退休,直到缴纳满15年之后才开始领取养老金。对于在单位上班的人来说,缴纳满15年之后年龄没有达到退休年龄还需要继续在单位上班的,养老保险就不能停缴,而对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购买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法
大部分面临退休的劳动者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形:如果我到了退休年龄,但购买养老保险年限不足十五年,享受不了养老保险,该怎么样办? 单位能否直接辞退我?我还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首先,来了解一下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
已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已够15年,医疗保险不足20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金,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前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最低年限,即可办理退休申领养老保险待遇。一般养老保险缴纳费用是不可以取出来的,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等,参保人员或亲属可以申请一次性取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符合以上提出的特殊情况,则可以将养老保险取出来
失业金退休后不可以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退休人员并不满足以上条件,因此不可领失业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
你好,一般以档案年龄为准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金需要缴满15年,并且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简单地说,就是养老保险必须交够15年,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1、社保在户籍地的退休后当地领取比如,你户籍在合肥,工作也在合肥,养老保险也一直在合肥缴纳,那么等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在合肥办理养老金领取。2、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比如,你户籍在南京,工作在合肥,养老保险一直在合肥缴纳,只要累计缴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一、职工死亡养老保险退保需要什么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证件: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3、参保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4、死者所在社区出具的死亡及继承证明需社区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盖章5、死者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
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的话,其养老金是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的。具体来说是:如果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的,想要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那么就首先要办理死亡手续,死亡手续办理完成后,相应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一、养老保险交完人去世了怎么办养老保险交完人去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没有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个人缴费的时间,是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时间实施的,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鲁政发[1993]6号)的规定,潍坊市企业从1992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鲁政发[1993]6号2、基本养老保险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实施。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国家
问:因单位效益不好,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全额由职工自己垫付,退休前死亡自己垫付的养老保险国家有无明确支付方法?答:根据目前的规定,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退还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内金额包括利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一并退还个人缴纳部分和利息,也就是说只退计入个人帐户的钱,进入社会统筹的不退。象你们的这种情况,企业应当缴纳而无力缴纳,在你们同意的情况下,借钱给企业缴纳,这就转变为个人与企业的债务问题,应
退休后发现养老保险少交了怎么办?各地政策有所区别,但是社保补缴均十分困难。基本上无法再要求社保管理部门为个人追缴补足养老保险,并且尚无法律法规对该种情形如何处理进行规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存在较大困难。以深圳市为例,只规定了两年内的补缴政策,《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社保机构投诉、举报
男60周岁女55周岁前都可参保不少接近60周岁的男士或接近55周岁的女士咨询,临近退休能否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都要无条件为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众办理参保手续。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可以选择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省、市、县(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就近办理,也可到所在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在男年满60周
按月领取养老金有哪些条件?2004年后参保男60岁女55岁缴满15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外埠在沈从业人员,在沈阳市各类企业从业期间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失业后继续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本人申请,可自愿按个体政策接续缴费的人员。办理退休时,需
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统筹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精神,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曾在我省企业工作过的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问题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一)本文件发文之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能提供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始档案或有效证明材料,本人自愿
市民张某来电反映老人社保转移的问题。张某说,他在湖北退休后户口已迁至深圳,但是社保却一直迁不过来,非常不方便。张某提出,社保部门能否帮忙托管老人的社保、医保关系,哪怕按外地标准发放社保也可以。对此,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社保的转移接续政策只针对就业人员。对于退休人员,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因此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不能转移。针对张某的情况,该负责人说,在随迁老人医保方面,事实上现在已经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