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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员未经过我,私自开收据收了客户的钱,并末交给公司怎么办

问题描述

我的员未经过我,私自开收据收了客户的钱,并末交给公司怎么办
1个回答

您好,根据挪用资金罪的定罪和量刑具体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根据您的表述,在已经退还,取得谅解,没有前科,单位没有损失,且为从犯的情形下,是有争取缓刑的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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