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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伤害鉴定,医院,法医鉴定轻伤,市公安局,不承认,不给签字,说让省厅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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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伤害鉴定,医院,法医鉴定轻伤,市公安局,不承认,不给签字,说让省厅专家签字
1个回答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鉴定人,运用专门技术和科学手段,根据鉴定人员的具体情况,对照国家标准作出的鉴定结论书,是一种证据。

对方当事人签字,只是签收,不签字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对方当事人没有足够证据足矣反驳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采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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