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股东不和,怎么样才能解散公司

问题描述

股东不和,怎么样才能解散公司
1个回答

最近两年到现在,创业氛围、一级市场持续冷清,可以说已经冷到了冰点。员工轻易不敢跳槽说创业,投资人融不到钱,纷纷转型FA,许多具有优秀产品的创业者也一样融不到资,企业大多面临着生存的严峻挑战。

再加上市场不景气,公司运营能力不强等因素,企业股东间的矛盾就集中爆发了。

小编遇见了不少次的咨询,关于股东闹矛盾的时候如何关闭一家公司,所以今天就公司解散注销的方式进行一下梳理。公司注销分两步第一步 解散

解散的方式大体上分为三类

首先是一般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出现这种情形时,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续。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也就是作出这类决议的股东股权要在67%以上。

如果部分股东不同意解散,未在决议上签字,而签字的股东股权达到了67%以上,有关部门却硬性要求需要所有股东签字才允许注销公司的,那么这时候就需要向有关部门据理力争了。

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

3、公司合并、分立的解散

合并、分立的解散是一种法定形式,或者说一种自然状态。一个公司吸收了另一个公司,被吸收的公司就解散了;两个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新的公司产生,原来的公司主体解散;

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新的公司,原来的公司主体解散。

其次是强制解散

主要是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最后是股东请求解散

当股东产生矛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做出解散决议,且希望解散公司的股东股权比例又不足三分之二的,那么就可以尝试这个途径:公司解散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二步 清算注销

清算注销严格的来说应该是分为清算+注销两部分,但是由于工商和税务部门对于清算注销的流程已经高度标准化、流程化,甚至还在进一步简化,所以这里合二为一来说。

清算注销就是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清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最后填写清算申报表完成注销登记的过程。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清算后注销时账面上的债务要清零,税收要缴清,才能顺利完成注销。清算注销的流程一般也可委托市面上的财务公司完成。

公司解散纠纷案件数据调查近年公司解散案件多发

从下面图表可以看出,近10年来公司解散纠纷案件数量呈快速上升的趋势。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