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问题描述

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个回答

学校,是意外伤害事故的多发区,因此一般为了加强校园学生的安全工作,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规范教育的行为,一般学校都会制定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那么,通常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怎样的呢?详情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概念界定

凡是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都属于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二、 责任确定

1、在老师所组织的正常的教学活动中,老师能够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教学常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但是还是发生了事故的,教师不承担责任。

2、上述情况中教师未能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造成的事故,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教育教学活动,违反教学常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发生的事故,教师应负主要责任。

4、学生在值日期间发生了事故,教师有到岗认真巡视,但还是发生了无法防范的事故,教师无责。教师不在岗位而发生事故,视事故原因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教师主观原因而发生的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6、事故发生后,教师未能及时按要求妥善处理,产生较大后果及不利影响的应负相应的责任。

三、责任的处理

1、事故处理完毕,负有相应责任的教师,根据事故的大小按以下原则处理。

(1)一般事故(1000元以下),学校无赔付,扣发当月奖金20—50元。

(2)一般事故(1000元以下),学校赔付在500元以内,扣发教师当月奖金20—200元。

(3)重大事故(1000元—5000元),学校无赔付,扣发当月奖金20-100元。

(4)重大事故(1000元—5000元),学校赔付在500—2000元,扣发当月奖金50—200元,及部分学期安全奖。

2、事故处理完毕,负主要责任的教师,根据事故的大小按以下原则处理。

(1)一般事故,学校无赔付,扣发当月奖金50—100元。

(2)一般事故,学校赔付在500元以内,扣发当月奖金100—200元及学期安全奖。

(3)重大事故,学校无赔付,扣发当月奖金50—200元。

(4)重大事故,学校赔付在500—2000元,扣发当月全部月考核奖及学期安全奖。

3、因主观因素,由于严重违反教育教学常规或由于体罚、变相体罚等原因造成的教师应付主要责任的重大事故,扣发教师当月考核奖及学期安全奖,取消当年评先、晋升资格,赔付金额由教师承担。

在学校,意外伤害是时常发生的,但这却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能做好的就是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让每一个受害学生都能接受到最好、最合理的处理结果。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