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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合同工待遇有什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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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合同工待遇有什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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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法合同工待遇没有规定,只要不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而对于劳动关系的规定,只规定了试用期,早就放弃了临时工这种说法,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因此你父亲和单位应该属于正式劳动关系。

假如你认为你父亲工资太低,但是只要你父亲工资高于当地最低标准,在这点上你是告不赢的,一般各地最低标准都是几百元,不大可能低到这个程度吧?

你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局等部门问问最低标准。你和单位继续劳动关系,就表示你对当前工资是满意的,因此你告不赢。合同工劳动部能告的就是社会保险这块,尤其是养老保险,一旦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替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不得区分试用或者正式。

你父亲工作那么多年,只有工伤是不符合规定的,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交养老保险。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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