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规则
受贿犯的退赃对量刑的影响不同于一般经济犯罪分子,对受贿的量刑,要综合受贿犯罪分子利用职务便利的受贿行为是否给国家经济、政治等带来实际损害,以及损害的大小等方面综合评判。
二、规则理解
在经济犯罪的审判实践中,被告人是否积极退赃以及案发后赃款是否全部追回、有无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等,历来都是考虑量刑轻重的酌定情节之一。
对于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赃款全部追回,没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宣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正是充分体现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对于普通经济犯罪,法院在对被告人决定具体处刑时掌握以上原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对于受贿犯罪,仅仅按以上原则掌握还是不够的。
因为受贿犯罪不是一般的贪污、诈骗等普通经济犯罪,而是渎职型经济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主要不是表现为侵犯他人(包括单位)财产。
因为行贿人一般都是自愿贿赂他人,只有被索贿者除外。因此,行贿人的财产“损失”不是受贿罪社会危害性的基本内容。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行为人渎职给国家和社会利益带来的严重危害,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其犯罪行为给国家经济、政治、国家机关形象带来的可计算和无法计算的损害、因此,受贿犯罪分子退赃不能与盗窃犯罪分子退赃一样都可无条件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理由。
对于受贿犯罪分子,更主要的是看其利用职务便利的受贿行为,是否给国家经济、政治等带来实际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这是在决定受贿犯罪分子刑罚时更应当充分考虑的。
三、指导案例
1993年至 1998 年,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某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省置地联合公司。
某市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某山(已因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年)在资金借货、土地转让、土地加价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于1998年至2000年间,先后5次在其办公室或家中非法收受孙某山所送的39万元。
1993 年至 1994 年,王某某担任国信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在决策参与某市某大厦和某某大厦项目以及某市鸿某苑项目中徇私舞弊并滥用职权,造成公司损失共计 4446.7327 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己构成受贿罪;同时作为国有公司的主管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妥特别重大损失的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应两罪并罚。
鉴于王某某案发后能退出;全部受贿赃款,对受贿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三十以下。退赃、退赔量刑情节须考虑因素具体如下:1、犯罪性质;2、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3、退赃、退赔的数额;4、退赃、退赔的主动程度等情况。司法实践中,退赃、退赔的,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及退赃、退赔数额等情况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在量刑时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一、退赃、退赔量刑情节须考虑因素:1.犯罪性质;2.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3.退赃、退赔的数额;4. 退赃、退赔的主动程度等情况。二、退赃、
你好,首先你老公确实构成危险驾驶罪;其次,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并让他们出具刑事谅解书确实可以从轻处罚;再次,法院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主要还是参考醉驾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前科是指曾经因为违法犯罪受到过处罚,即有违法犯罪记录。《量刑指导意见》所指前科,专指犯罪前科,即曾经因为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即使未构成累犯,也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曾经判决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人,也可以视为有前科,但由于前次犯罪的情节较轻,即使酌情从重处罚,也要有所区别。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其设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侦查活动顺利
2013年至2019年期间,黄某(已判决)伙同他人利用xx公司、xx股权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和xx服务有限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预期收益为名,通过发传单或者客户之间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金月夕”、“金沙宝”、“汇金稳盈1号”等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经查,上述项目共计吸收资金人民币7亿余元,截至案发尚有人民币1亿余元未偿还。孙某某在2013年5月份在路边看到有人在发招聘宣传单,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
一、受贿罪是故意犯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后自行退还行为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主观上收受财物故意已经构成,无论是因何原因自行退回,不影响追究其受贿罪的法律责任。收受他人财物后,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案发前退还赃款或上交的,可以从轻处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
责令退赔如果没退赔的,被害人可以催告犯罪分子在合理期限内退赔;如果犯罪分子拒不退赔的,被害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将执行所得的财产退还给被害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
长辈被判刑,会影响子女的政审,很难进入国家单位工作,而且报考军警学校也很难。1、判刑案底终身无法消除的,全国联网。2、判刑过后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经历证明,很难通过政审。3、国家单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审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会影响子女的前途。
1、直系亲属有犯罪行为的,一般会对家人的参军、公务员考试的政治审查造成影响。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奶奶犯法会影响孙子的政审。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就会影响家庭主要成员的参军、公务员考试、考取警校、考取军校、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政审家庭主要成员一般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劳教过对子女的影响包括孩子以后在入党、征兵、考公务员等涉及政审环节的时候可能会因此而无法通过。劳教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父母劳教过则会留有案底,因此会对子女政审产生影响。
行政复议成功对交警的影响:行政复议成功后,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能会被追责,是否会追责到行政行为作出人要看该行政机关的内部规定。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失信记录5年可以消除,如果是被列入全国失信人员黑名单的,需要当事人完成责任才能消除。失信记录对子女的影响是子女不能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不能给孩子购买高额保险产品,不能带孩子坐飞机去国外等。 一、失信记录几年可以消除 失信记录需要五年可以消除,五年内只有失信人员完成了自己的责任后,才能申请在失信的名单中解除自己的个人信息。一般情况下,如果失信人员还在失信名单上,无论多久都不会解除。除非失信被
父亲被开除公职对子女的影响没有影响。只有以下情形公务员政审才被判定不合格: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受过刑事处分;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等。
领取了失业金对以后退休金没有什么影响,失业保险金是社保机构依法支付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其目的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员工领失业保险对公司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员工领取失业保险也即与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此时双方不会互相影响。但是员工领取失业保险的前提之一是原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失业保险。
爷爷刑事犯罪可能会对孙子造成心里影响,但是不影响孙子的生活、工作,不影响,不管孙子参军、上大学、任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爷爷刑事犯罪不会对祖孙这一代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
父亲监视居住不一定会对孩子造成影响。被监视居住表明其尚处于侦查阶段,此时并不能认定其有罪,给予刑事处罚。而会对孩子产生影响的是人民法院经审判后认定其父亲构成犯罪,并处以刑事处罚。
爷爷犯罪对孙子有没有影响,需视情况而定: 1、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会影响到子女及其后代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 2、如果不是入党和报考公务员的话对生活工作没有什么影响的。 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犯罪的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法律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2、客观要件,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3、主体要件,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4、主观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