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承担责任,菜刀的功能是切菜,但购买者变换了用途用去杀人,这不是卖刀人所能掌控的。如果明知其要去杀人还为其提供菜刀,则构成共同犯罪。
《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大意不是免责的理由,建议还是考虑是否有其他从轻情节来辩护,具体要通过阅卷才好进一步分析判断。
信用卡恶意透支判断标准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过中介买到二手房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局以及房管部门投诉。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协调并通知结果;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应当以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的,双方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
您好,报税工资高于实际工资肯定需要多交税,只要公司原意承担多出的税费,对个人没什么影响。
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互相打闹受伤的,如果一方具有过错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如果属于意外事件的,由本人自负受伤的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
得看你以什么样的理由起诉
你好,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
你好,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导 读安徽望江县,一个小女孩在一群警察的目视之下,慢慢地沉到水面溺亡,网友质疑现场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施救措施。警方通报称,对涉事民警、辅警作出停职接受调查决定。对此事件,大家争议的焦点在于:有人认为民警负有法定救助义务,而未下水救人的行为,存在严重的失职,应承担法律责任;也有人认为,溺水救助的专业性较强,民警根据现场情况,未贸然下水实施救助的行为并无不当。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判决案例,对此展开分析
(一)如果是老板授意财务人员,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导致企业少缴税款,或不缴税款,那么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风险还是很大的。(二)如果企业授意相关人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以非法方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导致企业少缴税款、或不缴税款的,那么,直接参与的相关人员
签订了免责协议,但是并不能约束协议之外的第三方,这就意味着你实际上就是这个公司的法律代表人,虽然没有实际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但是你代持股权,本身来说你就是这个公司的法律代表人还持有股东,对外来讲是这样的。所以说你需要承担法律代表人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这个责任是不能推卸的。至于免责协议这个问题,主要是看免责协议的相关内容是可撤销的、待定的还是无效协议,即使这个协议的内容是有效的,也是你先对外承担法律
案情简介 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8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张某认缴出资51万元,持股比例为51%,王某认缴出资49万元,持股比例为49%,出资时间均为2017年8月8日。2016年9月18日,张某与贾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51万元的价格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贾某,贾某依约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2017年10月,因某公司欠付孙某货款,孙某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偿还货款180万元,
虽然现在税务检查更严了,但依然有企业还在做假账,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旦东窗事发,企业老板和会计到底谁来承担?假账即虚假财务会计记录。假帐没有真实反映企业的各项交易或事项,没有如实地反映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及没有按照会计准则处理业务的帐。从特征上体现了当事人的主观故意行为。当事人及可能是法人,也可能是财务人员。一、逃逸税收犯罪主体的界定根据《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作出如下批复: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当责任。所以你是无需要承担车辆的连带责任的。
要看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把别人打伤了,是需要赔偿别人的相关费用的。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单位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责任划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漳平市男子曹某于今年8月4日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红色轿车时,恶意别车,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后方小车的行车记录仪和高速公路上的行车监控视频,记录了红色小型轿车多次恶意别车的全过程。经交警调查,红色小车驾驶员曹某当天驾驶车辆从漳平入口上高速往龙岩方向行驶,途中想超车时被前方黑色车辆影响,紧急刹车。曹某认为对方是故意别车,怒气发作,随后多次恶意减速、别车、变更车道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