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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劳动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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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劳动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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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25条及《劳动合同法》第39条,均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企业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员工失职达到严重程度;企业产生重大损害

如何认定重大损害,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规定:“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

实践中,较少企业的规章制度对“重大损害”进行了细化,并且大多或基本上将“重大损害”定义为“重大损失”仅为经济损失。

但事实上,损害不仅包括经济损失,也可能是公司声誉、信誉等。

“律师”建议:

用人单位一定要完善自己的规章制度,明确什么是重大损害,以便发生争议时有规可依。而劳动者也要遵守职业操守,避免因上述行为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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