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王某在南通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每工作两天休息一天,每天工作12小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晚上为睡班,则工作时间折半计算。
2008年8月,王某离职,双方为加班工资产生争议。 法院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对门卫、保安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故仍应适用标准工作制,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计算为加班加点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
但考虑到门卫、保安的睡班时间虽需履行一定的工作职责,却无需时刻处于工作状态,如睡班时间全部计算为工作时间,也不尽公平合理,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安的睡班时间工时折半计算亦无不妥之处。
本案中,王某每工作两天休息一天、白班和晚班各一天、每天工作12小时,以晚班即睡班工时折半计算其每月工作时间为180小时,已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对超出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物业公司应当依规定支付加点工资。
【律师点评】因工作性质特殊等原因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是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如未经审批,则仍应按标准工时制计算。但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具有特殊性,在工作时间虽需履行一定的工作职责,却无需时刻处于工作状态,可以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对工作时间作一定的折算。
节假日和双休日安排值班算加班,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或加班的待遇是不同的:值班不支付法定的加班费,但单位有可能会给予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而加班则不同,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双休日可以调休,不能调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双休日没加班费并非不可以,但需要予以调休。既不给调休,又不支付加班费就是违法的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或加班的待遇是不同的:值班不支付法定的加班费,但单位有可能会给予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而加班则不同,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双休日可以调休,不能调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双休日没加班费并非不可以,但需要予以调休。既不给调休,又不支付加班费就是违法的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或加班的待遇是不同的:值班不支付法定的加班费,但单位有可能会给予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而加班则不同,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双休日可以调休,不能调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双休日没加班费并非不可以,但需要予以调休。既不给调休,又不支付加班费就是违法的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关于值班二十四小时算加班吗这个问题回答如下:一、值班和加班的概念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
不定时工作制在周末工作不算加班。不定时工作制是没有工作日和双休日加班的。但是不定时工作制有法定节假日加班。因为法定节假日是工作即发加班费的,无需累计工作小时。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要求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因此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需要视情况而定。第一, 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又不能够安排补休的,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则属于加班。第二, 若该公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劳动者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
保安睡觉开除有赔偿吗?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是因为员工违约被单位开除,是没有补偿的。若是违法辞退的,需要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
一、值班算是加班吗?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加班:1、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2、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休息的,一般为非生产经营性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此种情形下,劳动者只可要求单位按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或
一、清明算加班吗1、清明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清明节当天加班的,除了正常支付当天工资外,还应该额外支付3倍的加班费。清明节一般是放假3天,但是只有清明节当天属于法定节假日,其余2天为双休日调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超过8小时算加班。《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天加班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 超过8小时算加班。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每天加班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
一般上,如果公司安排了加班的,通常是以完成某个工作任务为目的,但在实际中,有些公司在下班时间安排会议。因为已经不是上班时间,格外占用了员工的时间,所以,有些人认为这个时候需要支付加班费才过得去。 通常上,人们理解的加班是指劳动者按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从事工作。而在法律上,所谓的加班,包括加班、加点。而加点,是指在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工作,因此,像周末会议、业务交流就属“加班”。所以,并
在家里加班的算加班吗经用人单位安排在家加班的,享有补休或者加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应由用人单位安排,经用人单位安排在家加班也是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加班情况依法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在家加班用人单位可以不安排补休和支付加班费。加班概念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
一、一周实行6天工作制多出一天算加班吗1、一周实行6天工作制多出一天算加班,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也就是说多出一天不算正常工作时间,是加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法律分析:对于值班算不算加班,法律上无明确界定,在《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中,无值班这个概念。理论界有争议,主要是:一种意见认为值班与加班的区别在于工作内容与平日工作内容是否有差异,“值班是指用人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不是为完成生产任务的加班。因此,不能享受劳动法上双倍的工资
这种情况并不能算作加班。《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但是是否确定为加班,并不能完全单纯地以时间为认定标准,还必须要以特定的工作内容为支撑,需要考察超过时间部分的行为对工作的有效性和目的性,需要考虑是否符合劳动合同中的加班约定,是否经过相应的审批,劳动者是否没有获得轮休、补休或其它休息方式,是否实际提供劳动及行业或岗
休息日开会算加班吗算加班。1、单位未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是否需支付加班费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但是,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故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予以证实。2、休息日培训开会是否属于加班可以认定为加班。
不算的。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
你好,双休日出差是否算作加班,关键看劳动者当天是否提供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劳动。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而是处于休息状态,该双休日不算加班。值得注意的是,出差往返占用双休日的,也应计入加班时间。
关于“公司长期在8小时外增加军训算加班吗”的问题,我的回答是:不行,按照中国的上班时间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超出即为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进行军训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团队合作,这是企业为加强企业的发展而采取的措施,不能把员工的个人时间占用用于企业的发展。同样的道理,老板让你每天早上6点起床去早操,你会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