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一位当事人咨询创为律师,这位当事人表示,几年前在自家耕地上建了一座养猪场,如今突然接到政府通知,说养猪场被卫星拍到了,属于违建,要被拆除,现在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养猪场被卫星拍到,这就说明这位当事人的养猪场正好建在耕地红线之内,也就是把养殖场建在了永久基本农田上。
按照现行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和属性。所以,养殖场无论是不是建在自家耕地上,只要是建在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里,就要严格禁止,就可能面临被拆除的风险。
如何知道耕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所以,只要看一看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有没有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就知道承包土地属于什么类型了。
除了以上这种方式,农民朋友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情况:
一是到辖区国土所或者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查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是到辖区国土所通过国土调查云系统查询;
三是到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查看基本农田保护区块登记表和基本农田保护卡。
永久基本农田不允许修建养殖场,但是在一般农田上若是符合当地的规划、审批要求,获得相关手续后,再建造养殖场是不违法的。
然而在实践中,有很多拆迁方以养殖场未经过审批或者占用农业用地为由“咬定”养殖场属于违建,要求限期拆除。
所以,各位被拆迁人一定要仔细甄别自家耕地属于哪种土地性质,到底能不能建养殖场。养殖场拆迁问题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较多,被拆迁人如果遇到以违建之名逼迁,或者养殖场补偿不合理,都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您“划重点、解疑难”。
基本农田可以建大棚。依据国土资源、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大棚(或简称为简易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拓展资料在对设施农业规制方面,国土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建
养殖场能不能建在基本农田上?养殖场能不能建在基本农田上?答案是不可以的,我国绝对的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只能进行种植农作物,不能进行他用。如果你的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上,那必然是违法的,被拆除的可能性很大。那建在哪里不会被拆除呢?养殖场可以建在普通耕地上(非基本农田),并且在农用地上建养殖场是不需要取得用地审批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比如说居住用房、农家乐等,只能建养殖用房及
1、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上的,如果养殖场是违法兴建的,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养殖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对于作物种植中一些设施建设破坏耕地耕作层、又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设施中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也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
关于农业用地上建养殖场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明确不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但在基本农田上不得建造养殖场,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在集体土地上是可以进行畜牧业养殖的,但是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是否所有的土地都能进
基本农田里能否建造蔬菜大棚,养殖大棚。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一、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4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0条均有明确规定,蔬菜生产基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因此,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二、设施农业用地应严格规制,严
需要取得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基本农田里能否建造蔬菜大棚,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一、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4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0条均有明确规定,蔬菜生产基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因此,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二、
基本农田上面打水泥地面不合法,只能说配合拆除,如果您还有征地拆迁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进行免费咨询。
需要当地土地局批准的
要求赔偿,可起诉或向国土部门投诉
有农民朋友问我:律师律师,前几天乡上来了一波人,把我地里的橘子树都给铲了,说的这是基本农田,不能种树!我那30亩地呢,全被铲了!这该怎么办? 这么多树被铲了,确实很可惜,但是咱们来客观分析一下,这些树被铲是不是合理?我们来看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有这样一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跟大家说一下,基本农田属于优质耕地,保护是很严格的,都只能用来种粮食,比如稻谷、小
您好,如果确定是基本农田,是不可以建住宅房屋的。
涉嫌违法。一般不可以。1、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2、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
您好,根据目前描述我们难以给出具体意见,您可以点击进入我的个人主页发起咨询具体描述一下,我会为您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法律服务!
涉嫌违法。一般不可以。1、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2、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
农村建房建在基本农田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在基本农田土地上不可以垫土,经批准的土地整理活动的除外。法律规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不能从事非农业活动,垫土致使土壤耕作层破坏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楼上空调滴水至一楼院子,如何处理?我家是一楼带花园,是开放商配备,不属于私建,楼上有空调位,但是空调外机没有安装在空调位置上,而是安装在阳台外侧,导致外机滴水至我家院子,漫的院子那块淌的都是水,拿两个桶接水也没用,和楼上商量,但楼上推诿,隐含意思是不能处理,我应该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首先,对于漏水原因需要鉴定,若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
邻居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