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教案
一、教学目的1.学习煤矿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
2.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增强职工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教育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二、教学重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三、教学难点掌握煤矿三大规程和煤矿“三违”的分类。
四、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法
五、教学内容
(一)安全管理基本知识1.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简称安全管理,是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各种灾害预防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和危险,防治事故发生、职业病和环境灾害,避免各种损失,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技术措施的作用,提高安全投入效益,推动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3.煤矿安全管理的内容安全管理是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地发展的。现代安全管理强调八大要素管理,目标是实现本质安全化。
主要内容包括:
(1)依法治矿,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2)强话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3)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4)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5)加大安全投入,治理整改隐患。
(6)加大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安全准入制度。
(7)推进科学管理,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
(8)加强党政工团工作,实现对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配置5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煤矿和各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煤矿作业特点1.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煤矿伤亡事故发生最为频繁的国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不仅是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数十倍,也是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数倍。
2.煤矿作业的特点我国煤矿开采以地下矿井方式为主,煤矿进行作业具有如下特点:
(1)光线不足。
(2)噪声大
(3)狭窄不平,变化大。
(4)设备多、体积大。
(5)湿度大、风速大。
(6)灾害多。
(7)粉尘多。
(8)工作时间长,倒班作业。总之,煤矿井下作业的环境恶劣、危害因素繁多、职业危害严重,与地面工厂车间相差甚远。
3.井下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因素煤矿井下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因素:
(1)瓦斯涌出、燃烧、爆炸;
(2)煤尘爆炸;
(3)突水;
(4)火灾;
(5)工作面顶板、巷道顶板冒落;
(6)电气、机械;
(7)热害;
(8)冲击地压。这些因素所引起的事故均可能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4.井下危害因素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
(1)生产性粉尘;
(2)有害气体;
(3)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4)不良气候条件;
(5)放射性物质等。
(四)矿井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煤矿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XX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1.煤矿三大规程煤矿三大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是国家煤炭行业技术规程,统揽全局;
操作规程是煤矿为一个工作面生产而制定的施工措施;操作规程是各个工种应遵循的规程。一下简单介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1)作业规程作业规程是煤矿企事业单位为完成某项生产或建设工程,如采煤工作面、开拓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或某项机电安装工程等,编制的作业行为规范。
(2)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是煤矿企业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质量标准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岗位工人的工作环境条件及所用工具、设备等具体情况,以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为目的而编制的,指导岗位工人进行生产工艺操作的行为标准。
2.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指人们在共同的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这种规则和秩序要求每个劳动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来完成自己所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劳动纪律是维持正常生产秩序、完成生产任务的需要,也是安全生产的需要。
3.煤矿“三违”煤矿“三违”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任何人若违反了上述其中一项,即被称为“三违”人员。
1.违章作业违章作业,就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与作业规程,不按安全和技术规定的要求作业或不听有关人员劝阻,冒险蛮干的行为。
2.违章指挥违章指挥,是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与作业规程以及各级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就是违反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如井下吸烟、睡觉、晚下井、早上井,不在工作面对手交接班,擅离职守脱岗等。
4.“三违”的危害矿井事故与“三违”有着直接的联系。全国每年由于“三违”而造成的煤矿重大伤亡事故有上千起,伤亡人数达数千人。
我们煤矿职工中的有些人,由于综合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三违”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危害极大,严重威胁到矿井的正常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甚至造成了惨重的矿难,影响极坏。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药剂科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检查标准1: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考核方法与改进措施:①成立药事管理组织,制定药事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的规定,新药临床使用严格执行申请和审批的制度;落实岗位操作规程;②认真组织药学人员学习相关
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责任制1.公司委会是研究规划、协调落实、组织管理公司安全环保、治安消防工作的领导机构,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2.由公司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人是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为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行政副经理;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公司生产安全副经理主持日常工作;安全技术科是安委会的常设办事管理机构。3.安委会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作用是监督、督促各级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意识重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同时加强安全职责的自律性,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该书没有法律效应,一旦发生事故,公司各级凭一张责任书是无法规避责任的,毕竟安全生产企业是责任主体。就因为责任的重大,企业在一些内部安全工作规定和措施上,制定严厉有脱责的表现,是可以理解的,最终,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大家共同能力,提高自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风险提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令第3号)第36条规定,应该至少一年一次。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六)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 安全专业管理人
一、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1、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如下: (1)安全生产事故是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 (2)生产安全事故是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2、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是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的,严重的还可以开除,不用支付赔偿金,法律是给予了公司充分的自治权的,但是公司应该合理的制定罚款制度,罚款上限,保障劳动者一定的经济收入
安全责任事故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认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以下8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4、《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5、《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6、《国务院令第344号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7、《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8、《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那么接下来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 以下个部位动火,必须按三级动火制度逐级审批,具备动火条件时方可动火。 (一) 消防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气焊、电焊作业以及其他明火作业; (二) 所有禁火部位的明火作业; (三) 机械设备及其他电器设备的明火作业。 2、 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提出动火申请,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 一级动火是指消防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动火,由公司保安部批准; (二) 二级动火是指可燃物比较多的部位、重要设备、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明火管理,规范公司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行为,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任何施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本规定,违者自觉接受处罚。 第三条 本规定的监督检查执行机构为公司的安全环保部 第二节 职责 第四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办理动火作业票,对生产区域动火情况进行安全监察。 第五条
职工安全健康培训教案培训时间:培训地点:1、培训要求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危害机理、预防方法的常识2、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二、培训内容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危害机理、预防方法的常识1、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安全健康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岗位发生职业性伤害和健康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
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管理人员包含以下人员: 1、企业负责人; 2、部门项目经理; 3、安全主管安全主任; 4、安全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风险提示: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1、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微笑服务,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3、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4、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5、电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现场焊接、切割和打磨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条焊接、切割作业的电焊工、气焊工属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持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四条焊接、切割、打磨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护目镜、阻燃服、面罩等。 第五条作业前由专业人员检
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管理人员包含以下人员: 1、企业负责人; 2、部门项目经理; 3、安全主管安全主任; 4、安全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风险提示: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质量与安全意识。全科医护人员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精神,熟悉与医疗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质量与安全第一”的观点。二、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要逐步强化科室的风险管理,通过风险管理,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有效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