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音证据有效的认定
1)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
只有债务人(欠款方)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当然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
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内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3)电话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真实,也是无效的。
4)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例如不能凭同意结婚的录音要求法院判决结婚(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5)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应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
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另外公证费用也不高。
总之,在没有直接证据或现有材料为复印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电话录音或现场录音。录音之前,不要打草惊蛇。同时一定要梳理材料,挑选出需要录音的关键内容,不要遗漏关键细节。
要这样想:对手不可能给我们第二次机会。准备好录音设备,不要录了半天却录制失败。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2、如何收集与提交录音证据?
1)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
而在几经交涉后,对方往往会从有利自身的角度进行叙述,或者持防备态度。
地点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
2)录音器材
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采访机、录音笔或带录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进行复制的。
另外,电话录音一般不如现场录音效果好,在谈话出现分歧时,取证对象如果不想继续的话,可能会把电话挂断,而在当面谈话时,即使出现一些争论也能够继续。
3)取证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好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
至于是否要事先约见,则应根据情况而定,径直上门容易获得“攻其不备”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况,如被对方拒绝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谈话被中断。
5)谈话方式
既然是私录,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如果是认识的人,更要注意。
1)谈话过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论事实的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录音的关联性和可信度。
2)注意与其它证据的内容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佐证是录音证据被采信的条件。
3)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4)着眼于事实的叙述、承认或否认,不要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
5)注意控制谈话时间,能问到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说到要点即可。
在开展证据公证的地方,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另外公证费用也不高。
1、录音证据有效的认定1)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只有债务人(欠款方)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
能够单独作为证据,但有肯定的限制。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限定〉》(以下简称若干限定)第22条限定:“调查人员调查搜罗计量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能够提供复制件。 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若干限定》第68条关于违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
实践中,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地位不平等,劳动者在证据搜集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再加上法律观念淡薄,往往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才开始有证据意识,才开始想方设法的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以作为维权的依据。同时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电子设备的功能也是日新月异,以电子视听方式,出现的证据大量涌现,目前录音作为视听资料已经成为我国民诉法规定的八种证据形式之一。因此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但是,司法实
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后,要针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分析,分别采取相应的对策。对确凿无疑的事实,属于合理要求,并且自己能够接受的应当及时联系原告进行和解。对于原告无事实根据的要求、不合理的要求,律师以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告知当事人:被告方切忌置之不理,而应积极准备,收集相关的证据,及时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一、如果被告承认原告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可以直接联系原告进行和解,然
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会查封他的全财产包括 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也会对其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证据需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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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即使是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
因为被追尾了,我的旧疾复发了,医生看了我的磁共振,说我的复发和车祸有一定原因,说是外伤后反应,盖的医院门诊的章
录音可以作为法庭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
需要利用好证据材料,寻找对自己有力的材料,积极应诉。只要原告的证据真实、合法,被告不承认也没用,除非被告再举证推翻原告的证据。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公正审判的。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需要根据录音内容来确定
被告在法庭上应当按照原告的陈述内容来进行辩解,可以对证据的证明力提出质疑。当法庭辩论终结后,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如下出轨证据能被法院采纳:出轨一方的认错书、悔过书、保证书,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且前述证据应当经查证属实,且不损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
在法庭上以下证据无效: (一)证据与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不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无关; (三)证据形式、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内容不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六)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
一、在法庭上什么证据无效1、在法庭上如果属于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无效。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
在法庭上以下证据无效: (一)证据与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不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无关; (三)证据形式、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内容不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六)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
银行记录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 办理银行业务时所形成的记录,因其具有真实性、合法性,能够反映所办理的银行业务的情况,根据情况可以作为书证进行使用。 至于能否通过银行记录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则还需要根据该银行记录与所主张间的关联性来判断。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法庭上不认借条,可以用其他的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一般有以下证据:1、银行汇款凭证。如果借款是银行汇款,最有利的证据就是银行汇款凭证。2、手机短信。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3、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4、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原告最后陈述:通过刚才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情况,根据原告出示的证据,能够证明原被告双方夫妻已经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无法共同生活,应该判决准予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原告抚养子女,被告支付抚养费。
1.凡是伪造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2.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时,应当依法处理;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3.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可以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