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在哪个阶段
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都可以,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作为最轻微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不予羁押(关押),而是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妨害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强制方法。
一、侦查阶段
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即愿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随传随到,如违反法律规定,愿承担法律责任。
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二、审查起诉阶段
也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一般会比较难。检察院对于证据充分的案件,会很快移送法院。
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非一些个别的比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的伤害案件,也可能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三、审判阶段
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
(一)认罪的
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二)怀孕的妇女
(三)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四)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五)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
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六)非暴力犯罪的
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七)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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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在尚未查明涉案的犯罪所得和非法收入时,会提出一个大概的数额,要求嫌疑人积极退赔,甚至会承诺一定的条件(比如取保候审、缓刑等),来作为积极退赃奖励。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处理结果必然是缓刑,办案人员对最终量刑结果的承诺是没有意义的,很多时候不过是空头支票。犯罪的处理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涉案数额的大小。有些嫌疑人认为,退得越多,说明自己的认罪态度好,最终的处理结果就会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规定》第87条、第8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对采取保证金保证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
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由哪个部门批准 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应到人民检察院办理。一、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由哪个部门批准1、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应到人民检察院办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刑事案件退赃应该在哪个阶段?V:zhangtao1982830【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答】积极退赃的的时间目前没有法律规定,但是为了有利于法院公正审判,最好在开庭审理前积极退赃,方便法官裁量。【法律意见】 A.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赃”是指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通过犯罪手段非法获取的赃物,包括金钱和物品);B.退赔是指犯罪分子因犯罪所得的赃物已被非
1、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的,只能证明检察院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不需要逮捕。与是否会被关押,收监,没有必然的联系。 2、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都可以不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经法院判决后,可能会被判处实刑(收监执行),也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其他不需要关押的刑罚,(如罚金、管制)。 3、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可以说明犯罪情节不严重,有判处缓
一、取保候审在什么情况下会解除根据最新印发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多种:首先是取保候审期满;二是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撤案或者终止侦查。这两种情况都属于需要由决定机关做出解除决定的。另外还有自动解除,不用办理解除手续的情况:(1)取保候审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已经开始执行的;(2)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3
一、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到哪个单位办理1、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取保候审。2、《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任何阶段都可以变更,一般公安阶段在侦查时发现与罪名不符合,公安机关可以变更罪名直接向检察院提出批捕;而检察院在认定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与实际罪名不符,那么也是可以变更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
关于“ 取保候审期间到外地会被发现吗”取保候审期间偷跑去外地,公安局传唤你不到随时就会被发现的。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
一、取保候审由哪个机关执行1、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2、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以及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取保候审过后开庭之前收监了,判缓刑几率不大。实践中,案件如果判缓刑的情况下不会收监,收监的情况判实刑可能性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
最终由法院认定。定罪量刑根据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手段、后果、个人在案件所起作用,以及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而定。因您咨询信息,不是很详细,所以,只能帮您做如上简单分析。建议委托本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出具法律意见书,辩护。如需要帮助,可电话A律师。
批捕后取保候审应到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3、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4、办案人
法律分析:主犯从犯是同时上庭,但是多人作案后,有犯罪嫌疑人潜逃,无法抓获,可以先行对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开庭一般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参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最长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的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
1、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审查起诉阶段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当家属接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后,在得知自己的亲属,即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之后,家属找到律师,希望通过律师的辩护工作让犯罪嫌疑人得以无罪或罪轻。这是家属正常的心理,我们可以理解。但在近期咨询接待中,我们遇到了家属这样的诉求:只求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取保候审,且取保候审后不再需要委托律师辩护。家属如此诉求,无非基于对取保候审后案件走向的错误理解。误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