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三)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四)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第四条省、省辖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统计、民政等行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当协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第二章失业保险费征缴第六条失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失业保险费。
跨统筹地区用人单位的失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缴费义务依法终止的,应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办理注销失业保险登记前,应按规定结清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第七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第八条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管理费用或成本中列支;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纳入本单位支出预算,在社会保障费中列支。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于每月十五日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包括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下列方式之一缴纳:(一)银行根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从用人单位基本帐户中划缴失业保险费。
特约委托收款凭证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统一印制;(二)支票或者现金缴纳;(三)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第十条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十一条失业保险费不得减免。用人单位由于停产、开工不足等原因,暂时无力缴纳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缓缴审批手续,核定缓缴期限。
缓缴期限自核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缓缴期限内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足额补缴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缓缴期满无正当理由仍不缴纳的,自缓缴期满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失业保险条例或将修订:失业人员可代缴养老医疗保费人社部近日就《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在地域和主体上进行了“双拓展”;缴费费率由现行3%的固定费率降为总费率不超过2%;失业人员可享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七项待遇;农民工失业后也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了。失业保险适用范围扩大《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07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7年6月1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一)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豫政[2003]5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12月11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
1、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如下: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旧条例非本市户籍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申请材料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3、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办事流程:1、参保人向最后参保所属机构提交材料;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3、参保人根据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温馨提示1、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参保人咨询参保的社
我国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保包括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可以保证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收入来源。那么失业保险领取期间医保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失业保险领取期间医保怎么办 领失业金期间医保社保无需缴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作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在这两年时
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员工失业期间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那么失业保险领取后就找到工作了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失业保险领取后就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之后重新找到了工作,需要去当地社保办办理失业金中断手续,不然没有办法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不能正常办理社保的话,用人单
换单位了失业保险是累计。换新单位前,在原单位已经交了失业保险金,在换工作期间,从未领过失业保险金时,这种情况下,以前单位交的失业保险要和新单位的失业保险累计计算的。
严苛的工作环境,多年的辛苦劳动,可能会给我们的身体留下病痛,到了身体承受的极限,可能会因此病倒,无法再继续劳作,有些职业疾病如果能获得工伤认定,拿到赔偿金可以给当事人一些慰藉,工伤工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工资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金和个人薪水、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关,所以很难估算,建议患者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
请问当地的社保部门确定
两家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可以累计的。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等。法律依据:两家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可以累计的。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失业保险没领过的,退休以后是不会给失业金的。如果不领失业金的,退休后是不能返还的。失业保险的保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失业救济金,不再返还给缴费人。
这个要看失业险缴纳满几年
员工领失业保险对公司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员工领取失业保险也即与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此时双方不会互相影响。但是员工领取失业保险的前提之一是原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失业保险。
失业险申请补贴流程如下: 1、离职人员的所在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机构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材料; 2、失业人员带着企业出示的离职证明,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证,失业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 3、公司证明,失业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到买失业保险的保险中心。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哪些人群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群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
一、灵活就业失业保险怎么交 灵活就业失业保险的交法是: 1.可以通过当地的服务网,这是当地社保局的官微官网等渠道,找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事项,然后参加失业保险,点击办理之后,进行个人资料的提交和审核,审核完成之后就可以去进行缴费了。 2.可以携带个人的身份证件和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失业保险的相关机构或社保局去进行办理,办理成功之后,会从我们的银行卡里面扣除掉相关的费用。 二、领取失业
领失业保险期间社保的缴纳情形: 1.个人不用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但其他险种失业保险基金不负责缴纳; 2.养老保险可以选择不缴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纳; 3.失业、生育和工伤三类保险在领失业金期间是不能缴纳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
你好,可以拨打12333像社保局详细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