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去年年底退役的士兵。回地方办理医疗保险时,人社局只承认转接账户,但不承认接受账户里的金额。请问,原部队医保账户里的金额是否因退伍而自动取消?国家和军队有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律师解答:
你好!部队医保账户里的金额,是不会因士兵退伍自动取消的。士兵退出现役后,医疗保险关系如何接续的问题,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这种情况下,战士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二是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这种情况下,战士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封存。
退役回到原入伍地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你未说明自己参保的具体情况,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判断后,再找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如果确有侵害退伍士兵正当权益的事情发生,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士兵退出现役时,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答: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
我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去年退伍后一直忙着找工作的事情,没有办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之前觉得这只是一个程序,办不办关系不大。我有几个战友也都没办理。近日才了解到办理这个手续非常有必要。请问士兵退役后养老保险关系应该如何接续?律师解答:现行政策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水平都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成正比,缴费年限越长、金额越大,将来的养老金水平越高。回乡
社保转移到新单位需要的材料程序是,须带材料是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的《个人账户转移表》、个人缴费记录及《转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申报表》,转入单位须在《转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医疗保险是可以转移的。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可以依法自行办理医保的续接手续或者由其新单位代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医疗保险转移的程序有: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异地医疗保险如何转移成了社会医疗保险的一大难题。目前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
不过,“问医保”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到外地工作谋生,医保关系并不需要非跟着人走不可,如果到外地工作的您有以后回大连养老的打算,那么您可以不把医保关系转走,只要把您在外地参加的医保到时转回大连即可。A、灵活就业人员暂时到外地工作,医保关系可以不转走“问医保”告诉您,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到外地定居或长期工作,医保关系可以跟着本人转移迁出。参保人需要带好户口迁出证明或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直接到所属区的医
医疗保险省内转移(一)、有接收单位的:①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填写完整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接收后,发出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②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生成凭证(一式三联)和信息表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清医保卡;③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办理转入录入信息,通知参保人员,将凭证第三联交给参保人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转入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流动,需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或转出本市。已领取退休待遇人员,应在待遇领取地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该如何办理?第一步: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第二步: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一、范围对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后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二、从我市转出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医疗保险IC卡,代办需携带两人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3.参保人员在
公司未买工伤保险的,应该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
要想转移医疗保险,首先需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并填写关系转移申请表,接着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
你好,具体可以询问社保部门、人社局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
武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职工医保缴费义务,导致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到我市规定标准的,该单位应当按其应承担的责任相应履行缴费义务,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弥补缴费年限。二、职工退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政策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在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按有关规定履行职工医保缴费义
江苏省应对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对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等办法做出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为大家讲述江苏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江苏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1、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流程a、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信息表》);b、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流程:医保、养老保险怎么转移异地1、转移人本人或参保单位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转出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2、转移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即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分别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郑州职工医疗保险政策1.用人单位和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分开管理:其已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无在职职工或发生破产、解散、撤销、注销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10年的医疗保险费,其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3.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减半。4.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不变,仍为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同时将实际最低缴
哈尔滨医疗保险政策一、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哈市市区内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成人居民”);出生28天以后的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大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一)成人居民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5元。成人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个人
一、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方案:近日,人社部宣布,从开始讲提高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减轻困难家庭就医费用负担。此外,国务院确定,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以上政策,当然也适合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