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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刚搬进来的几个月里。楼管经常发朋友圈,不让业主在顶楼晾晒衣服。最近几天物业在顶楼拉的绳子。让业主晾晒衣服。因为我在顶楼住着人来人往。感到不安全。人经常到楼顶去也非常嘈杂。还有就是顶楼存在漏水的隐患。我物业的这种做法应该怎么办?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刚搬进来的几个月里。楼管经常发朋友圈,不让业主在顶楼晾晒衣服。最近几天物业在顶楼拉的绳子。让业主晾晒衣服。因为我在顶楼住着人来人往。感到不安全。人经常到楼顶去也非常嘈杂。还有就是顶楼存在漏水的隐患。我物业的这种做法应该怎么办?
1个回答

对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防碍,赔偿损失;

由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或由共同受到侵害的业主推选代表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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